
(1).屬吏。《史記·曹相國世家》:“相舍後園近吏舍,吏舍日飲歌呼。從吏惡之,無如之何。”
(2).做官。 唐 蘇颋 《授李全昌工部員外郎制》:“﹝ 李全昌 ﹞以文從吏,五材審用。” 宋 陳鹄 《耆舊續聞》卷一:“ 承奉公 倚 ,少無宦情,家人勉其從吏,初為 餘杭 尉。”
“從吏”是古代職官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隨從主官處理公務的下屬官吏。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從”表隨行、附屬之意,“吏”為古代官府中辦理文書或庶務的人員,合稱指依附于主官并協助處理具體事務的僚屬。其職能可分為三個層面:
行政輔助:在《漢書·蕭何傳》記載中,從吏需“主文書,掌簿籍”,負責起草公文、管理檔案等基礎行政工作,體現出事務性特征。
監察職能:據《睡虎地秦墓竹簡》律文,部分從吏具有“察官廨,劾不法”的職責,對主官行為進行監督,反映其權力制衡作用。
禮儀象征:唐代典制規定,五品以上官員可配“從吏執儀仗”,此時從吏成為官員身份等級的外在标識。
該詞在曆代職官體系中存在稱謂差異,如漢代稱“從事”,明清多稱“吏目”,但其核心内涵始終圍繞“輔佐主官”的本質屬性展開。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從吏”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屬吏
指下屬官吏或隨從官員,常用于描述古代官職體系中的下級職位。例如:
做官
指擔任官職,強調通過才能或途徑進入仕途。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全唐詩》等文獻,或查閱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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