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市肆征收的房屋稅。《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市絘布、緫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鄭玄 注:“布,泉也。 鄭司農 雲:‘絘布,列肆之稅布。’” 陸德明 釋文:“絘,本或作次。” 孫诒讓 正義:“案《釋文》或本是也…… 鄭司農 雲‘列肆之稅布’者,即市肆之屋稅也。”
"絘布"是古代官府征收的一種市稅,具體解釋如下:
定義與性質
絘布是《周禮》記載的古代市稅之一,屬于官府對市場交易環節征收的稅種。根據《周禮·地官·廛人》記載,廛人(市稅官)負責征收五種稅目,包括絘布、緫布、質布、罰布、廛布()。
征收對象與用途
相關稅目對比
由于史料有限,絘布的具體實施細節尚不明确,需結合《周禮》注疏進一步考證。建議參考《周禮》原文及漢唐學者注疏獲取更完整的解釋。
絘布(chì bù)是一個漢字詞語,既可以作為動詞,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作為動詞時,意為精心修飾或裝飾;作為名詞時,表示修飾品或裝飾物。
絘布的拆分部首是糸(mì,纟的異體字)。它由12筆組成。
絘布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并且是從古代文字演變而來。在古代,它是用來形容細膩、精美的裝飾物的,後來逐漸擴展到對各種修飾活動的描述。
絘布的繁體寫法為綺布。
在古代,絘布的寫法略有不同,它的舊字形是絪布(sī bù),由兩部分構成,左邊是纟,右邊是布。
1. 這把扇子繪有花鳥圖案,非常絘布。 2. 婚禮上新娘身穿一襲絘布的婚紗,美得像仙子一般。
1. 絘布婚紗:精心制作的婚紗,通常用于婚禮上。
1. 精美:指事物做工、裝飾精巧,造型美觀。 2. 美麗:指形象、風景等具有美感,令人愉悅、賞心悅目。
1. 簡陋:指事物制作粗糙,素材簡單,缺乏精緻的裝飾。 2. 平淡:指事物普通、缺乏特色,不引人注目或激發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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