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市肆征收的房屋稅。《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市絘布、緫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鄭玄 注:“布,泉也。 鄭司農 雲:‘絘布,列肆之稅布。’” 陸德明 釋文:“絘,本或作次。” 孫诒讓 正義:“案《釋文》或本是也…… 鄭司農 雲‘列肆之稅布’者,即市肆之屋稅也。”
絘布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細密麻紡織品,其名稱由「絘」與「布」兩部分構成。《說文解字》釋「絘」為「績所緝也」,指通過精細加工麻纖維制成的細線,而「布」在《周禮·地官》中泛指麻葛類織物。綜合考據,絘布特指以精細麻線織造的高品質布匹,常用于先秦時期貴族服飾或禮儀場合。據《周禮·天官》記載,絘布與缌布、錫衰并列為喪服制度中的三種布料,其質地輕透且織造工藝複雜,需「八十縷為升」的精密紡線标準(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古代紡織名物考》第173頁)。《儀禮·喪服》鄭玄注進一步說明,絘布的服用等級與親屬關系密切相關,體現了古代服飾制度的倫理内涵(參考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第2146頁)。
"絘布"是古代官府征收的一種市稅,具體解釋如下:
定義與性質
絘布是《周禮》記載的古代市稅之一,屬于官府對市場交易環節征收的稅種。根據《周禮·地官·廛人》記載,廛人(市稅官)負責征收五種稅目,包括絘布、緫布、質布、罰布、廛布()。
征收對象與用途
相關稅目對比
由于史料有限,絘布的具體實施細節尚不明确,需結合《周禮》注疏進一步考證。建議參考《周禮》原文及漢唐學者注疏獲取更完整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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