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任知州、知事。 宋 方勺 《泊宅編》卷四:“ 彭汝礪 , 元祐 末自八座出知 江州 ,與婦翁 宋朝散 俱之官。” 宋 陸遊 《中丞蔣公墓志銘》:“考試畢,公方再抗章,詔遷禮部尚書,辭不拜,出知 婺州 。”《宋史·張雍傳》:“﹝ 張雍 ﹞充戶部使,出知 梓州 ,就命為 西川 轉運使。” 明 徐渭 《送通府王公序》之二:“﹝ 王公 ﹞出知 桂林 ,竟以違忤判 紹興 ,不數月而有 建寧 同知之命。”
“出知”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基本釋義
“出知”為古代官職用語,指由中央官員調任地方行政長官。“出”意為離開中央朝廷,“知”指主管、執掌,合指離京擔任州、府等地方官職。該詞盛行于宋、明兩代,如“出知揚州”即調任揚州知府。
二、古義解析與文獻依據
“知”的本義延伸
“知”本義為知曉、主持(《說文解字》:“知,詞也”),引申為“執掌政務”。如《宋史·職官志》載地方官“知府事”“知州事”,簡稱“知府”“知州”,其職能源于“知某地軍府事”的職銜。
“出”的語境含義
古代官員由中央調地方稱“出”,反之稱“入”。如《宋會要輯稿·職官》記:“翰林學士王禹偁出知滁州”,即指其離京任職滁州。
三、現代延伸用法
現代漢語中,“出知”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但“知”在“知府”“知縣”等曆史詞彙中保留原義。研究古代職官制度時需結合具體朝代背景,如宋代“知州”地位高于唐代刺史。
補充說明
“出知”屬曆史行政術語,需依托古籍文獻解讀。如《續資治通鑒長編》《明實錄》等史料中常見用例,其權威性需參考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出版社等點校本。
相關典籍來源
“出知”是一個曆史官職用語,主要出現在宋代及之後的文獻中,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出知指官員出任知州或知事,屬于地方官職的任命形式。例如:
部分網頁(如)将“出知”解釋為“洩露秘密”,但這一釋義與主流曆史文獻用法不符,可能是誤釋或混淆了其他詞彙。建議以權威古籍和典章類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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