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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證的意思、出證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出證的解釋

[come to testify] 出來作證

知情者踴躍出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出證"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法律和行政屬性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維度:

一、法律層面指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或證言。例如在訴訟程式中,當事人或證人向司法機關提交書面證明、物證或口頭陳述的行為均屬于此範疇。《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3版)将其定義為"出具證明文件或提供證據"的法定程式。

二、行政實務層面表示權威機構開具法定憑證。根據《法律漢語詞典》(法律出版社,2018年修訂版),該詞特指公證機關、行政機關或專業機構依照法定程式制作并交付證明文件的行為,如公證處出具繼承權公證書、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營業執照等。這類行為具有要式法律行為的特征,需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關于法律行為形式的規定。

網絡擴展解釋

“出證”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指在需要證明事實時出示相關證據,核心含義是「提供證明」。拼音為chū zhèng,繁體寫作“出證”。

  2. 法律程式中的定義
    在公證領域,出證是公證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事項,依法制作并發送公證書的流程。例如房産公證完成後,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即為出證。

  3. 使用場景

    • 法庭場景: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要求出示物證(如“律師要求證人出證”)。
    • 日常生活:糾紛中雙方提供證據(如合同糾紛中提交書面憑證)。
    • 機構流程:公證處完成審查後出具公證書。
  4. 例句與延伸

    • “知情者踴躍出證”體現證人主動作證。
    • 廣義可指任何證明行為,如演唱會通過表演“證明實力”。
  5. 注意事項
    需符合法律規範,證據需合法有效。例如,強調“不違背法律意識”,如僞造證據則無效。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定義、法律程式及實際用例,具體場景需結合證據類型(人證、物證、公證書)靈活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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