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e to testify] 出來作證
知情者踴躍出證
“出證”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需要證明事實時出示相關證據,核心含義是「提供證明」。拼音為chū zhèng,繁體寫作“出證”。
法律程式中的定義
在公證領域,出證是公證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事項,依法制作并發送公證書的流程。例如房産公證完成後,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即為出證。
使用場景
例句與延伸
注意事項
需符合法律規範,證據需合法有效。例如,強調“不違背法律意識”,如僞造證據則無效。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定義、法律程式及實際用例,具體場景需結合證據類型(人證、物證、公證書)靈活應用。
《出證》是指出具證明文件或者提供證明的行為,表示明證事實或真實性。常用于法律領域或需要證明事實的情況下。
《出證》的部首是“出”,左右結構。提筆順序:先寫豎起的豎筆,再寫橫折結構。
《出證》一詞源自于漢語,是由“出”和“證”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從字面意思上理解,可以理解為“證明出來”或“證明的過程”。
《出證》是《出證》一詞的繁體字寫法,兩者意思相同,隻是書寫形式不同。
古時候《出證》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整體形态較為接近現代的寫法,隻是書寫風格、筆畫順序等會有些許差異。
1. 他提供了出證文件以證明自己的身份。
2. 律師需要出證來支持他的辯護意見。
3. 利用視頻材料進行出證,可以更加準确地還原事實。
出證人、出證文件、出證事項、出證要求
證明、确證、明證
銷證、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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