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嫁。《太平廣記》卷三二四引 晉 戴祚 《甄異錄·秦樹》:“承未出適,我亦未婚,欲結大義,能相顧否?” 宋 範仲淹 《與中舍書》:“得書,知尊候萬福,兼知九姐出適,深喜深喜。” 明 沉榜 《宛署雜記·人物》:“ 徐氏 ,家都城 鳴玉坊 ,係 寬河衛 已故指揮 徐亮 女,幼尚清淨,誓不出適。”
“出適”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用例,其核心釋義如下:
“出適”指女子出嫁
該詞由“出”(離開本家)與“適”(女子嫁人)複合而成,強調女子離開父母家庭嫁入夫家的行為。
例證:
《三國志·魏志·文德郭皇後傳》裴松之注引《魏書》:“後姊子孟武還鄉裡,求小妻,後止之。遂敕諸家曰:‘今世婦女少,當配将士,不得因緣取以為妾也。宜各自慎,無為罰首。’”其中“配将士”即指出嫁。
《漢語大詞典》釋義
明确标注“出適”為“出嫁”,引《南齊書·孝義傳》:“(韓系伯)賣田宅為弟出適。”此處“出適”指為弟娶妻(引申為操辦婚事),但本義仍關聯婚嫁行為。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古代漢語詞典》注解
釋“適”為“女子出嫁”,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而“出”在此結構中強化離家之意。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經典文獻用例
“適”可泛指女子出嫁(如“適人”),而“出適”更突出“離開本家”的動作,情感色彩上隱含離别意味。
該詞屬文言遺存,今多用于學術研究或仿古表達,日常語境建議用“出嫁”“結婚”替代。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紙質出版物為準。)
“出適”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chū shì,其核心含義為“出嫁”,即女子離開娘家嫁入夫家。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考證或查看更多例句,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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