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國社稷。借指故國。 明 夏完淳 《六君詠·史太師可法》:“金臺涕泗中,發憤復 楚 社。出師計不就,戰死 維揚 野。” 明 夏完淳 《六哀·徐冢宰》詩:“遺恨 楚 社虛, 秦 仇竟誰雪?”
“楚社”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楚”為周代諸侯國名,地域涵蓋今湖北、湖南等地;“社”本義指土地神,後引申為祭祀場所或社會組織。《漢語大詞典》釋“楚社”為“楚國之社稷”,即古代楚國祭祀土地神與五谷神的場所,象征國家政權存續。
二、文化内涵與曆史考證
據《左傳·宣公十一年》記載,楚莊王曾借“遷社”儀式宣示國力,表明“楚社”在先秦時期承載着政治與宗教雙重功能。漢代王逸《楚辭章句》注“楚有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側面印證楚地社祭建築群的規模。
三、文學語境中的象征意義
在《楚辭·九章·哀郢》中,“楚社”被用作故國象征,如“皇天之不純命兮,何百姓之震愆”暗指社稷傾覆之痛。唐宋詩詞亦常以“楚社”指代荊楚地域文化,如陸遊《劍南詩稿》中“楚社凋零久,猶憑戰氣存”等句。
(參考資料:
“楚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如下:
楚社指楚國社稷,引申為故國的象征。其中:
該詞多見于詩詞,表達對故國的追思或哀悼。例如:
“楚社”的象征意義與楚國曆史相關。楚國在戰國末期被秦所滅(前223年),後世文人常以“楚”喻指失落的故國,如宋代黃庭堅詩句“恤楚社之不血食”。
類似借代方式包括“宗廟”(王室祭祀)、“山河”(國土)等,但“楚社”更側重政權延續性的文化符號意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詩詞原文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及查字典等來源。
安固翺遊保健站币泉吃闆刀面大嘗丹閣得薄能鮮底藴兜玄國耳跟廂二陵發憤自雄肥馬輕裘分神趕路睾牢紅藍洪祚化枭為鸠華星秋月會戰昏暝家弟江家綠賈業積功興業脊令旌儒廟金箍子謹戒激射絶歎練川三老兩觀獵纓籠街洛口倉面條名列前茅囔囔突突牛脂嘔呀牌尾館染缸沙棘上尉的女兒誓日指天識習素精宿彥跳浮盌注穩審吳清源武英殿聚珍版書崤陵夏衍狎遊嶰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