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淳厚雅正。 明 李東陽 《明故征西将軍鎮守甯夏後軍都督佥事周公墓志銘》:“公醇雅有禮度,中亦負氣,蒞事斬斬。” 王先謙 《<續古文辭類纂>序》:“其為文,源流兼賅,粹然一出於醇雅。” 姚錫鈞 《<春聲>自序》:“ 錫鈞 撰次是書,一衷醇雅。”
(2).淳樸雅緻。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臣佩服紀略》:“祖宗設立内官,其巾帽服佩,自有一定制度,其名色多非外廷所曉,而舊制醇雅,每寓等威節省之誼。”
“醇雅”是漢語中形容品質與格調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詞義、應用三方面解析:
分字釋義
“醇”本義指酒味濃厚純正,《說文解字》釋為“不澆酒也”,引申為純粹、質樸;
“雅”源于《詩經》中的“雅樂”,指合乎規範的高尚情趣,《廣韻》注為“正也,娴雅也”。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
組合詞義
二字合成後,“醇雅”形容事物兼具醇厚與高雅的特質,如清代劉大櫆評歐陽修文風“醇雅溫潤,如精金美玉”,指文章内容純正、形式典雅。
(來源: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
應用領域
該詞多用于文藝評論,如形容傳統戲曲“唱腔醇雅”,或書畫作品“筆墨醇雅”,亦擴展至形容人品“德行醇雅”,強調内在深厚修養與外在端莊風度的統一。
(來源:袁行霈《中國文學概論》)
“醇雅”是一個中文形容詞,由“醇”和“雅”二字組成,通常用于描述人或事物的高尚、純正特質。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醇”意為純正、純粹,“雅”指文雅、高尚,組合後表示文雅高尚、品質純正。該詞既可形容人的言行舉止,也可用于評價藝術作品(如詩詞、書畫)的風格或氣質。
淳厚雅正
強調内在的敦厚與端正。例如明代李東陽評價某位将軍“醇雅有禮度”,指其為人既有涵養又具氣節。清代王先謙在《續古文辭類纂》序言中,也用“醇雅”形容文章兼具傳統與創新,風格純粹。
淳樸雅緻
側重外顯的質樸與高雅。明代文獻記載宮廷服飾制度“舊制醇雅”,指其設計既遵循傳統又顯莊重。篆刻藝術中也用“篆法醇雅”形容技法古樸而富有韻味。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明故征西将軍墓志銘》《續古文辭類纂》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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