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嫁之女。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議對》:“若乃 張敏 之斷輕侮, 郭躬 之議擅誅, 程曉 之駁校事, 司馬芝 之議貨錢, 何曾 蠲出女之科, 秦秀 定 賈充 之謚,事實允當,可謂達議體矣。” 唐 黃滔 《祭先外舅》:“孀妻捧奠,出女屍喪,嗣男而杳杳江嶺,鄙子而明明肺腸。”
“出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出女”指已嫁之女,即女子出嫁後離開父母家庭,開始新的生活。該詞由“出”(離開)和“女”(女子)構成,強調女子因婚姻而脫離原生家庭的狀态。
文獻溯源
該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如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議對》中提到“何曾蠲出女之科”,唐代黃滔《祭先外舅》亦用“出女”指代出嫁女性。
使用場景
相關延伸
古代法律或禮制中,“出女”可能涉及財産繼承、賦稅等社會規範,如《文心雕龍》提到的“蠲出女之科”即與免除已嫁女子的某項法規相關。
“出女”是帶有傳統文化色彩的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引申含義。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文心雕龍》等文獻原文。
《出女》是指女子失去了貞操或婚姻狀況不再如初。這個詞源于舊時婚姻觀念中對女性貞操的重視,一旦女子失去貞操,就被視為不再具備婚嫁的資格。
《出女》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
根據部首和構字法,「出女」的總筆畫數為9畫。
《出女》的繁體寫法為「齣女」。
在古代,「出女」有不同的漢字寫法。
1. 她的*********導緻她被視為出女。
2. 這個故事講述了一個女子因為誤入歧途而最終出了女。
3. 傳言說她在旅行中與陌生男子發生了關系,從那時起她就被認為是出女了。
相關的組詞有:
近義詞:失身、失貞、不潔。
反義詞:待字閨中、守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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