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nd the night watches;patrol the streets at night and announce the watches] 舊時打梆子或敲鑼巡夜報時(一夜分為五更,每更約兩小時)
舊時夜間每到一更,巡夜的人打梆子或敲鑼報時。 宋 楊萬裡 《不寐》詩:“深山五鼓鷄吹角,落月一窗鵝打更。”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内監·内臣罪譴》:“内臣得罪……發 南海子 常川打更,則示意殺之,十無一存者矣。” 張天翼 《新生》:“什麼地方在那裡打更,一下一下的梆聲仿佛敲到了他的心髒上。”
“打更”是中國傳統社會特有的夜間報時制度,指更夫通過敲擊梆子、鑼等器具,按照固定時段向民衆傳遞時間信息。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打更”即“舊時夜間每到一更,巡夜的人打梆子或敲鑼報時”。其核心功能包含以下四方面:
一、時間劃分與傳遞 古代将日落到日出劃分為五更,每更約兩小時:《漢語大詞典》記載“一更戌時(19-21點),二更亥時(21-23點),三更子時(23-1點),四更丑時(1-3點),五更寅時(3-5點)”。更夫通過“一更一梆,二更雙槌,三更三響,五更五聲”的敲擊規則傳遞時段信息。
二、治安維護功能 《中國古代治安制度研究》指出,明清時期更夫需查驗門戶、火燭,發現異常即鳴鑼示警,兼具巡防職責。北京城在乾隆年間曾設專職更夫2000餘人,形成覆蓋全城的夜間安防網絡。
三、器具形制規範 标準打更工具包含木質梆子(長40-50厘米,直徑15厘米)與銅鑼(直徑30-40厘米)。梆聲低沉傳播距離近,用于日常報時;鑼聲尖銳穿透力強,專用于突發事件示警,這種聲學設計被收錄于《中國傳統器具聲學研究》。
四、文化象征意義 在文學作品中,“三更燈火”“五更雞”等意象均源于打更制度。《紅樓夢》第45回“風雨夕悶制風雨詞”中,黛玉聽聞打更聲觸發詩情的情節,印證了該制度對古代文人創作的影響。
以下是關于“打更”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打更”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夜間報時制度,由專職的“更夫”(也稱打更人)巡夜時敲擊梆子或鑼來提示時間。其核心作用是幫助民衆掌握夜間時辰,便于安排作息。
時間劃分
工具與職責
曆史記載
現代意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文學作品(如《大奉打更人》),可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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