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麄物”。粗陋的物品。《水浒傳》第四三回:“打拴了三五箇包箱,捎在車兒上。家中麄物都棄了。” 清 俞樾 《茶香室續鈔·秦莊襄王鬼乞食》:“ 英 曰:‘往遭 赤眉 發掘,何得更有物在?’鬼曰:‘賊将麤物去,好者深,賊取不得,今見在。’”
麤物(cū wù)是漢語中一個由古字構成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與用法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二、詞義引申 “麤物”合指粗劣、未加工的物品,多用于古代文獻描述日常生活或祭祀用品。例如《禮記注疏》載:“祭祀用麤物,示不忘本”,強調以質樸之物表達虔誠。
三、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麤”已簡化為“粗”,“麤物”一詞多見于古籍研究或書法作品,如《中華大字典》将其列為“粗物”的古體寫法。
(參考資料:《說文解字》《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篇》《禮記注疏》《中華大字典》)
“麤物”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ū wù(注音:ㄘㄨ ㄨˋ),其含義為粗陋的物品。以下是詳細解釋和相關補充信息:
《水浒傳》第四十三回:
“打拴了三五箇包箱,捎在車兒上。家中麤物都棄了。”
此處的“麤物”指家中粗劣不值錢的物件,側面反映人物輕裝遠行的場景。
清代俞樾《茶香室續鈔》:
記載“賊将麤物去,好者深,賊取不得”,意為盜賊隻拿走表面粗糙之物,貴重物品因藏得深未被發現。
“麤物”強調物品的簡陋屬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或中性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水浒傳》或清代筆記小說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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