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arse]∶粗野庸俗
為他人所冷落的非常粗俗的少女
(2) [uncouth]∶不文雅
他們的笑聲常是粗俗的,常是傲慢的
粗野庸俗,不文雅。 宋 曾鞏 《水西亭書事》詩:“總是白頭官長事,莫嫌粗俗向人誇。” 明 謝榛 《四溟詩話》卷三:“詩忌粗俗字,然用之在人,飾以顔色,不失為佳句。”《 * 詞話》第五八回:“隻因學生一個武官,粗俗不知文理,往來書柬,無人代筆。” 楊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十一章:“ 羅大方 一陣哈哈大笑,‘小夥子們,你們上當啦!我并不會編,編的真是粗俗不堪。’”
“粗俗”一詞在漢語中屬于形容詞性詞彙,指言行舉止或事物表現缺乏文化修養、低劣庸俗的狀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的定義,“粗俗”包含兩方面内涵:一是指語言、行為等不合禮儀規範,帶有市井或低層文化特征;二是指藝術風格或審美趣味缺乏高雅格調,例如“粗俗的裝飾風格會破壞整體氛圍”。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粗”本義為未經加工的糙米(《說文解字》),引申為不細緻、不文雅;“俗”在《廣韻》中釋作“習也”,指大衆化或平庸的習性。兩字組合後,在《漢語大詞典》中最早見于明代文獻,用以批評不符合士大夫階層審美标準的現象。
現代語言應用中,該詞常見于三類語境:1)評價市井俚語中的不雅表達;2)批評缺乏文化内涵的娛樂内容;3)指摘不符合公共場合禮儀的行為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語言學家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指出,使用“粗俗”作評價時應結合具體文化語境,避免簡單化判斷。
“粗俗”是一個漢語形容詞,通常用來形容言行、文化或事物缺乏教養、品味低下,不符合社會公認的文明标準。以下是詳細解析:
指缺乏文化修養、舉止不雅或内容低劣,常與粗鄙、庸俗、下流等詞相關聯。例如:“他當衆講粗俗笑話”“這部影片充斥粗俗橋段”。
儒家文化中強調“文質彬彬”,因此粗俗行為在中國傳統道德體系中被強烈否定。現代社會中,網絡用語邊界模糊化使得部分群體對“粗俗”的界定産生争議。
建議在正式場合或書面表達中謹慎使用該詞,避免主觀判斷引發沖突。若需評價他人行為,可改用“欠妥”“不合時宜”等中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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