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人受過”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代替他人承擔過失或過錯的責任,常用來形容因維護他人或特定關系而自願或被迫擔責的行為。其核心是“替罪”性質,例如中提到的《西廂記》故事:紅娘為掩護張生和崔莺莺的戀情,主動承受老夫人的責罰。
《西廂記》中的紅娘因掩護主角戀情被老夫人責問,卻憑借智慧化解危機,最終促成良緣()。這一故事生動體現了“代人受過”可能隱含的犧牲與策略性。
《代人受過》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代替别人受到責任或懲罰。它由兩個部分組成:《代》和《人受過》。
《代》的部首是人字旁,表示與人相關的事物。它的筆畫數為3。
《人》的部首是人字旁,表示人。它的筆畫數為2。
《受》的部首是口字旁,表示接受。它的筆畫數為8。
《過》的部首是辶字旁,表示經曆。它的筆畫數為6。
《代人受過》的來源比較晚,最早出現在清朝乾隆年間的《水浒傳》中。這個成語在現代漢語中仍然常用。
在繁體字中,「代」、「人」、「受」和「過」的形狀略有不同。
古時候,《代人受過》的漢字寫法和現代稍有不同,例如「代」字有連寫的版本。
一些例句使用《代人受過》這個成語:
與《代人受過》相關的組詞有:代罪、替人受過、為人受過等。
與《代人受過》意思相近的成語有:替身、替罪羊。
與《代人受過》意思相反的成語有:自食其果、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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