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53-1713)清代文學家。字田有、褐夫,號南山,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間進士。任翰林院編修。因所著《南山集》有反清言辭,被處死。此案牽連數百人,為清代有名的文字獄。其散文學明代唐宋派,較有特色,對後來的桐城派有一定影響。
戴名世(1653-1713)是清代文學家、史學家,字田有,號南山,安徽桐城人。作為桐城派早期代表人物,其名在漢語詞典中具有三重釋義:
本義與字源考釋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戴”為姓氏,源自周代諸侯國名;“名世”取自《孟子》“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意指聞名于世的傑出人物。該姓名組合體現儒家“立言不朽”的思想傳統。
曆史人物專指
《中國曆史大辭典》定義其為康熙年間進士,以散文創作和史學考據著稱,代表作為《南山集》。因書中使用南明年號觸犯清廷忌諱,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因“南山案”被處斬,成為清代著名文字獄案例。
文學史定位
《中國文學史》将其列為桐城派先驅,評價其散文“雄渾峻潔,尤擅史傳文體”,主張“道、法、辭”三者統一,直接影響方苞、姚鼐等人文論體系的形成。北京大學出版社《清代文學批評史》指出其《答餘生書》提出的“古文義法”理論具有承前啟後意義。
戴名世(1653年-1713年),字田有,號褐夫、南山先生等,清初安徽桐城人,是清代著名的文學家,因“南山集案”被處死。以下為詳細解釋:
生平與身份
戴名世早年以時文聞名,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進士,任翰林院編修。他潛心研究明史,廣泛搜集遺老口述史料,但因著作《南山集》中使用南明永曆年號,被左都禦史趙申喬彈劾“語多狂悖”,最終以“大逆”罪名被處死,此案牽連數百人,史稱“清代文字獄”。
文學成就與主張
戴名世散文效法明代唐宋派,提出“精、氣、神”三要素,主張“率其自然”“修辭立其誠”,強調文章的個性與真實表達。其風格對桐城派散文發展有直接影響,被後人視為該派先驅之一。
《南山集》案始末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南山集》因記載南明抗清史實并沿用永曆年號,被清廷視為“反清言辭”。戴名世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被腰斬于市,著作遭禁毀,成為清代文化高壓政策的典型案例。
曆史評價
戴名世在史學上堅持實錄精神,文學上追求創新,但因觸犯清廷禁忌而悲劇收場。其墓現存于安徽桐城,碑文“戴南山墓”成為後世追思标志。
注:以上内容綜合自權威史料及文學研究,若需完整案件細節或散文理論分析,可參考《清史稿》及桐城派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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