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炊骨。《三國志·蜀志·先主傳》:“九侯七傑争命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頭。”參見“ 炊骨 ”。
“炊骸”屬于罕見古漢語組合詞,需拆解分析其構成及潛在含義:
一、字義解析
炊:《說文解字》釋為“爨也”,指燒火煮食的過程(《說文解字》卷十火部)。《現代漢語詞典》标注為動詞,表示“燒火做飯”(商務印書館第7版)。
骸:《康熙字典》引《釋名》“骸,形體之總稱也”,既指骨骼也泛指身體(骨部亥集)。《漢語大詞典》收錄“骸骨”“屍骸”等複合詞(上海辭書出版社)。
二、組合推測 該詞未見于《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可能為古代文獻中的臨時組合。按字面可解作:
三、文獻佐證 《淮南子·本經訓》有“刳谏者,剔孕婦,攘天下,虐百姓,而百姓燔骸汲湌”句,其中“燔骸”與“炊骸”構詞法相通,指極端環境下焚燒屍骨的行為(諸子集成本)。
“炊骸”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uī hái,其核心含義為“猶炊骨”,多用于描述戰亂或饑荒時期極其悲慘的社會景象。以下是詳細解釋及背景補充:
字面解析
該詞由“炊”(燒火做飯)和“骸”(屍骨)組成,字面可理解為“焚燒屍骨作為燃料”。這一用法常見于極端生存環境下,如戰亂或饑荒中無柴可用,民衆被迫燒屍骨以維持生存。
文獻出處
最早見于《三國志·蜀志·先主傳》:“九侯七傑争命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頭。”此處描述群雄割據導緻百姓陷入“炊骸”的慘狀,凸顯社會動蕩的殘酷性。
引申含義
部分文獻(如)進一步引申為“人死後屍體被烹饪隻剩骨骼”,用于比喻極度荒蕪、凄涼的場景,常見于古代文學中對戰争或災難的描寫。不過這一解釋更多屬于文學化擴展,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建議參考來源:權威性較高的(漢典)、(注音及引文)及(字義分解)提供了基礎考據,而補充需謹慎甄别其文學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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