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京官出任地方輔佐官。 宋 陸遊 《上史運使啟》:“謂宜永放於窮閻,猶得出丞於近郡。”
“出丞”為古代官職術語,指官員外放擔任輔佐性質的職位,常見于明清地方行政體系。其核心含義可分為以下兩部分:
字義解析 “出”指離開中央機構或原職,帶有外派、赴任之意;“丞”為古代輔佐主官的副職稱謂,如縣丞、府丞等,主要負責文書管理、刑獄協理等事務。二者組合後,特指官員從中央機構調任地方擔任副職的行為。
職掌特征 該職位需協助主官處理政務,據《清代職官志》記載,出丞者需“掌文書案牍,核驗賦稅”,兼具監察與執行職能。在實際運作中,這類官員往往需協調中央政策與地方實施,例如明代《吏部則例》規定,州府出丞需“每歲稽核倉儲,具冊申部”,體現其銜接上下級行政體系的作用。
注:因該詞屬曆史專有名詞,建議參考中華書局《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或國家圖書館《明清檔案術語彙編》等權威文獻獲取更詳實考證。
“出丞”是一個古代官職相關詞彙,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定義
“出丞”指由中央朝廷的官員(京官)調任地方擔任輔佐性質的官職。例如宋代陸遊在《上史運使啟》中提到的“出丞於近郡”,即描述京官外調至地方郡縣任輔佐官的情景。
詞語結構分析
曆史背景與使用場景
這一調任方式常見于官員職位調整,可能涉及升遷、貶谪或常規輪換。例如宋代京官若被派往地方任“丞”,既可能是因政績外放曆練,也可能是受排擠後的職位變動。
延伸說明
需注意“丞”本身僅為輔佐官職,而“出丞”強調從中央到地方的職務變動,與“入朝為官”形成對比。此類調職反映了古代官僚體系中中央與地方的人員流動機制。
以上内容綜合了權威詞典與曆史文獻用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職官志或陸遊文集等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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