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筆,執筆為文。 漢 王充 《論衡·量知》:“荷斤斧、把築鍤,與彼握刀持筆何以殊?”《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 植 益内不安”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曹丕 《典略》:“又嘗親見執事握牘持筆,有所造作。”《新唐書·陸贽傳》:“使臣持筆無所忌,庶叛者革心。”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續錄三》:“俄見真人若持筆判斷者,度必邪魅事。”
持筆是漢語複合詞,由“持”與“筆”組合而成,其含義可從字源、動作場景及文化引申三方面解析:
《說文解字》釋為“握也”,本義指用手抓握物體,引申為掌握、維持。如《莊子·秋水》中“持竿不顧”,強調手持動作的穩定性。
古代書寫工具,甲骨文象形為手握毛筆。《釋名》載:“筆,述也,述事而書之”,凸顯其記錄功能。
二字結合後,“持筆”字面意為手握毛筆,後擴展至所有書寫工具的操作。
傳統書法強調“指實掌虛”的持筆法,如唐代歐陽詢《傳授訣》要求“執筆緊,運腕活”,體現對書寫儀軌的重視。
古代“持筆”代指文書職務,《後漢書·百官志》記載“持筆記言動”,賦予其記錄史實、行使職權的文化意涵。
文人常以“持筆如持心”自勉,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稱:“持筆之士,當為天地立心”,升華至道德擔當層面。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出版社紙質書或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國學大師(guoxuedashi.com)等可信平台查證。)
“持筆”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í bǐ,其核心含義為“執筆,執筆為文”,即手持筆進行書寫或創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執筆動作
指手持筆的姿勢或動作,常見于寫字、繪畫等場景。例如:
“他右手持筆,左手夾煙,在春光中筆耕不止”。
引申為寫作或創作
強調通過執筆進行文學創作或記錄,如撰寫文章、起草文書等。例如:
《新唐書》中提到“使臣持筆亡所忌,庶叛者革心”,體現執筆為文的權威性。
古代典籍:
漢代王充《論衡》提到“荷斤斧、把築鍤,與彼握刀持筆何以殊?”,說明持筆與工具使用類比。
清代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描寫“真人若持筆判斷者”,隱含持筆象征裁決或書寫命運。
現代用法:
當代語境中,持筆可泛指任何書寫或藝術創作行為,如書法、繪畫等。例如煙台青少年宮活動中“60多名小朋友手持筆墨送祝福”。
“持筆”既是一個具體的動作描述,也承載着文化創作的内涵。其用法在古籍與現代語境中一脈相承,體現了漢字文化的延續性。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論衡》《新唐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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