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趁火打劫 ”。 郭沫若 《尚儒村》:“兵隊來了,有錢的請外人的紅十字會來貼張保護的封條,沒有錢的便趁火搶劫。”
“趁火搶劫”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指在他人陷入危機或混亂時,趁機謀取私利或實施侵害行為。該詞與“趁火打劫”同義,強調利用他人的困境達到不正當目的,如搶劫、欺騙等。
多用于描述社會事件、文學作品或道德批判,如揭露混亂中的非法行為或人性陰暗面。
總結來看,該成語既反映人性中的投機心理,也警示人們警惕危機中的潛在風險。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郭沫若原著或《三十六計》相關分析。
《趁火搶劫》是一個成語,意指在混亂、危險或災難時利用機會進行搶奪、掠奪或謀取暴利。這個成語傳達了人們對于一些人痛失家園、遭受苦難時還有人趁機橫行搶劫的憤怒和不滿。
《趁火搶劫》的拆分部首為⻓火貝⻜,總共有11個筆畫。
《趁火搶劫》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史記·項羽本紀》中的一段文字:“燕王使人苦楚中求醫,趁火入其宮,楚人怪而止之。”這裡的“趁火入宮”就是原始形态,後來被引申為成語《趁火搶劫》。
《趁火搶劫》的繁體字為「趁火搶劫」。
古時漢字寫作「趁火搶劫」。
1. 在這次自然災害中,有些人心狠手辣,竟然趁火搶劫。
2.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面對困難和災難時,我們不要趁火搶劫,而是應該互相幫助、共渡難關。
趁勢(利用有利的形勢);趁熱打鐵(在事情熱度還高時抓住機會)。
趁亂搶劫、趁機掠奪。
守法經營、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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