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屬官的泛稱。《漢書·韓延壽傳》:“丞掾皆以為方春月,可壹出勸農桑。”《後漢書·馬援傳》:“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 宋 王安石 《聞和甫補池掾》詩:“才華汝尚為丞掾,老懶吾今合釣耕。”
丞掾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官職名稱,屬于古代行政體系中的僚屬官吏,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輔助、副職。古代常作為官職後綴,如“縣丞”即縣令的副手,負責協助處理政務。
原意為佐助,後特指官府中輔佐主官的屬吏,如“掾史”“掾屬”,多負責文書、刑獄等具體事務。
組合釋義:
“丞掾”泛指古代官府中輔佐主官的副職與屬吏,通常指中低級行政官員群體,承擔文書起草、案件審理、日常事務執行等職責。
秦漢至隋唐時期,“丞掾”常見于郡縣兩級行政機構。例如郡守下設“郡丞”及諸曹掾史(如戶曹掾、法曹掾),縣令下設“縣丞”及功曹掾等,形成層級化管理結構。
東漢應劭《漢官儀》載:
“郡府聽事壁諸曹史,皆榜署‘丞掾’之名。”
此例說明“丞掾”作為郡級屬吏的統稱,其名銜公開列示于官署。
《後漢書·百官志》亦明确:
“每郡置太守……其屬有丞、掾、史。”
印證“丞”與“掾”為太守直屬僚佐的不同職級。
“丞掾”一詞始見于漢代典籍,隋唐後隨三省六部制興起,地方官制調整,其稱謂逐漸被“判官”“主簿”等取代,但職能仍延續于後世屬官體系中。
權威參考來源:
“丞掾”是古代官職體系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古代各級官員的屬官或佐吏,屬于輔佐性行政職務的泛稱。拼音為chéng yuàn,注音ㄔㄥˊ ㄩㄢˋ。
二、分解釋義
三、曆史文獻例證
四、職能特點 主要承擔文書處理、政策執行等具體事務,如《後漢書·馬援傳》提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表明這類職務多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需注意:該詞現已不作為現代行政體系中的正式官職名稱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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