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odality]∶邏輯命題的限制條件,根據這種限制條件,邏輯命題的内容可以區分為肯定或否定其可能性、不可能性、偶然性或必然性等内容
(2) [form;pattern]∶規定的格式;一定的法式;形式
公文程式
(3) [program]∶程式
電腦的程式語言
(1).法式;規格;準則。《管子·形勢》:“儀者,萬物之程式也;法度者,萬民之儀表也。”《漢書·刑法志》:“此為國者之程式也。” 唐 趙璘 《因話錄·商下》:“ 李相國 程 、 王僕射 起 、 白少傅 居易 兄弟、 張舍人 仲素 為場中詞賦之最,言程式者,宗此五人。” 清 戴名世 《<慶曆文讀本>序》:“餘自少時從事制舉文字,而于兩朝諸先輩之文……奉以為程式。”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下》:“西法各種,西人藉以富強,已收實効,皆有程式,我步趨其後,易見功。”
(2).特定的格式。《周書·蘇綽傳》:“ 綽 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朱自清 《論逼真與如畫》:“但是最容易程式化的、最能夠代表文人化的是山水畫。”
(3).特指戲劇程式動作。 洪深 《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上篇三:“因為每一程式,乃是許多作者與許多觀衆長期實驗、長期合作的結果。” 徐遲 《牡丹》八:“她以一絲不苟的準确的戲劇程式表達了角色的豐富的心靈。”參見“ 程式動作 ”。
(4).比拟;效法。 戰國 楚 宋玉 《神女賦》:“ 毛嬙 鄣袂,不足程式; 西施 掩面,比之無色。”
“程式”一詞在不同語境和地區中有多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在台灣地區,“程式”等同于中國大陸所說的“程式”(英文:Program),指計算機執行的指令集合。例如:
在傳統用法中,“程式”可指規範化的流程或格式,類似“程式”或“規程”,例如:
在香港、澳門,“程式”偶爾指表格或格式(如申請表格),但此用法較罕見,更多用“表格”或“格式”表達。
需注意“程式”與“方程式”的差異:
術語 | 台灣 | 中國大陸 |
---|---|---|
計算機指令 | 程式 | 程式 |
數學等式 | 方程式 | 方程 |
流程規範 | 程式/流程 | 程式/流程 |
“程式”在計算機領域是台灣術語的“程式”,其他語境需結合地區或具體場景理解。使用時需注意受衆背景,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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