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herit;carry forward] 承襲;承接
承繼先輩的事業
(1).繼承。《孟子·萬章上》:“ 啟 賢,能承繼 禹 之道。”《後漢書·百官志序》:“ 漢 之初興,承繼大亂,兵不及戢,法度草創,略依 秦 制。”《晉書·賀循傳》:“ 殷 之 盤庚 ,不序 陽甲 ,漢之 光武 ,不繼 成帝 ,别立廟寝,使臣下祭之,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繼之著義也。”
(2).過繼。《再生緣》卷十一:“爾巴不得承繼他麼,這也難為爾歡喜,有郡主做女兒了,豈不榮耀光輝。”《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六回:“我因為沒有孩子,要想把你叔叔那個小的承繼過來。”
“承繼”的漢語詞典釋義
“承繼”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的動詞,其核心含義指接受并延續前人遺留的事物,包含法律、倫理、文化等多重維度。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解釋,該詞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詞性與語法特點
語義辨析
權威用法示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明确公民有“依法承繼遺産”的權利(來源:中國政府網法律條文庫)。魯迅在《且介亭雜文》中也提到“承繼民族精神”的文化責任。
參考來源
“承繼”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繼承與傳承
指繼承前人的事業、遺産或傳統,強調對前人成果的尊重和延續。例如:“承繼先輩的事業”,常見于文化、曆史或家族責任等場景(如《孟子·萬章上》提到“啟賢,能承繼禹之道”)。
過繼親屬關系
指将兄弟、堂兄弟等的兒子收作自己的子嗣,或為無子的伯父、叔父延續香火。例如古代家族中“給沒有兒子的叔父做兒子”。
曆史與文獻依據
字義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層面的“繼承”,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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