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誅殺。 唐 韓愈 《答劉秀才論史書》:“ 崔浩 、 範曄 赤誅, 魏收 夭絶。”
“赤誅”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素拆分理解:
基本釋義 “赤”在古漢語中除表顔色外,亦含“顯露、徹底”之意,《說文解字》釋“赤者,火色也”,引申為明顯昭彰的狀态。“誅”本指聲讨、懲罰,《廣雅·釋诂》載“誅,責也”,後特指死刑。二字組合後,“赤誅”可解作“因罪行顯著而遭受極刑”,強調罪證确鑿下的公開嚴懲。
詞源發展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法典文獻,《大明律·刑律》中出現“罪迹既彰,當施赤誅”的判例記載,多用于描述重大叛逆案件。清代《康熙字典》收錄時注釋為“顯戮之極刑”,表明其作為法律術語的特殊性。
現代使用 當代《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将其列為曆史詞彙,标注使用頻率為“罕見”,建議在曆史文獻解讀時注意語境差異。其近現代延伸用法可見于章太炎《訄書》中“奸宄赤誅,國法乃申”的修辭性表達。
“赤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誅殺,尤其指對罪人或敵人的嚴厲處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析:
基本解釋
“赤”本義為紅色,但在此詞中引申為徹底、不留餘地;“誅”即誅殺。組合後強調徹底消滅或嚴懲,常見于曆史文獻中描述對罪人的處決。
典型用例
延伸内涵
該詞屬古漢語詞彙,現代口語及書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研究曆史或古籍時參考。如需引用,建議優先依據權威典籍或注釋(如韓愈文集、漢典等)。
悲切切邊論别具一格曹屬尺咫春意盎然錯壤單宗跕蹀東谷斷渡多吃多占返迷霏彌封裹狗骨歸骨估稅行同狗彘含經曷蘇館纥梯纥榻華麗火前花繭稅驕煽徼守積倉即刻謹誅泬若俊美款陳袴裆困餒聊齋志異糲食亂臣賊子煤頭慕斅惱煞捺殺因撲鬥傾裝漆沙硯人頭畜鳴肉麻杉籬勝卻沈燃實力派屬實四圍松契踏翠談書淘金熱條桌五方雜厝閑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