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黜免昏庸。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督撫·巡撫久任》:“其最久者,無如 陳毓臺 用賓 之撫 雲南 ,自癸巳訖戊申凡十六年……其間經己亥、乙巳兩大計,科道拾遺俱入斥幽,終不去。”
“斥幽”在現行規範漢語詞典中未作為獨立詞條收錄,屬于生僻組合。從單字訓诂角度分析:
斥(chì)
《漢語大詞典》釋義為“驅逐、排斥”,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載“屈平既嫉之,雖放流,睠顧楚國,系心懷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興國而欲反複之,一篇之中三緻志焉。然終無可奈何,故不可以反,卒以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引申可表開拓、指斥等義。
幽(yōu)
《說文解字》釋作“隱也”,《爾雅·釋言》注“深也”,多指隱蔽、靜谧之境。《詩經·小雅·伐木》中“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即用此本義,後衍生出幽冥、幽雅等引申義。
二字組合在古籍中偶見用例,如明代《明文海》載“斥幽發微”指辨析隱微之理,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有“斥幽明之故”表述,均屬特定語境下的臨時組合,未形成固定詞彙。建議使用時注明文獻出處,現代漢語寫作宜優先選用“闡幽”“斥僞”等規範表達。
(文獻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1994年版;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2005年版)
“斥幽”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斥”意為責備、譴責,“幽”指隱藏的、陰暗的事物。合指揭露或批評隱蔽的不良行為或陰暗現象,也可引申為黜免昏庸之人()。
該詞多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口語中較少使用。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其“揭露陰暗”或“罷免昏庸”的側重點()。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野獲編》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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