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貓頭鷹一類的鳥。《莊子·秋水》:“鴟鵂夜撮蚤,察毫末,盡出瞋目而不見丘山,言殊性也。”按,《廣雅·釋鳥》:“鴟鵂,怪鴟。” 王念孫 疏證:“鴟鵂,怪鴟,頭似貓,而夜飛,今 揚州 人謂之夜貓。”
鸱鸺是漢語中對貓頭鷹類鳥類的統稱,特指鸱鸮科(Strigidae)部分夜行性猛禽。該詞最早見于《莊子·秋水》篇“鸱鸺夜撮蚤,察毫末”,其命名源于其特征性外貌與習性。《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鸱鸮的一種,頭大,眼大而圓,晝伏夜出,捕食鼠類等小動物”。
從詞源結構分析,“鸱”本指鹞鷹類猛禽,《說文解字》注其“鸷鳥也”,後引申為兇猛之意;“鸺”則專指這類鳥類的短圓頭型特征,《爾雅·釋鳥》記載“鸺,鸱鸮”。現代動物學分類中,鸱鸺涵蓋長耳鸮、短耳鸮等具體物種,其面盤羽毛呈放射狀排列,具備立體聽覺定位能力,符合《中國鳥類志》對鸮形目鳥類的形态描述。
在文化象征層面,《本草綱目》記載鸱鸺“其肉可療癫痫,目睛入藥治眼疾”,反映古代醫藥認知。民俗中因鸱鸺夜鳴聲凄厲,《詩經·豳風》已有“鸱鸮鸱鸮,既取我子”的怨歎意象,形成文學中的不詳預兆象征體系。
“鸱鸺”(chī xiū)是古代對貓頭鷹類鳥的統稱,具體釋義如下:
基本含義
指貓頭鷹一類的鳥類,屬于鸱鸮科動物,如紅角鸮(學名:Otus scops)。其别名衆多,包括“怪鸱”“大頭鷹”“夜貓”等。
文字學溯源
根據《說文解字》相關考據,“鸱鸺”與“萑”字關聯,甲骨文中象形為頭有毛角的貓頭鷹。
在傳統中藥材中,鸱鸺的肉和骨可入藥,功效包括:
現代因生态保護及動物權益,貓頭鷹已列入保護動物,傳統藥用方式需謹慎對待,建議遵循法律法規。
如需進一步了解别名或《鸱鸮》詩全文,可參考、的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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