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andal] 有損聲譽的、使人丢臉出丑的事情
不光彩的事;丑惡見不得人的事。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六:“ 君瑞 懷羞慘,心隻自思念:這些丑事,不道怎生遮掩。” 明 楊珽 《龍膏記·禍媒》:“咦,可惱,可惱!這煖金盒分明是與女孩兒做下丑事,那不肖之女将來贈與他的。”《儒林外史》第二四回:“ 牛浦郎 ,你不要説嘴!想着你小時做的些丑事,瞞的别人,可瞞的過我?” 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十二章:“﹝ 楊雪 ﹞聽到親人的丑事,真比自己劈頭挨了兩記耳光還要難受。”
“丑事”指有損聲譽、使人丢臉的不光彩事件,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基本定義
指不道德、違反社會規範或令人厭惡的行為,如欺騙、貪污、暴力等。這類行為可能涉及法律或道德層面,例如《紅樓夢》中墜兒偷竊被稱作“丑事”。
社會與個人角度
古籍與文學例證
《儒林外史》提到“丑事”需遮掩,《西廂記諸宮調》中張生因私情感到羞愧,均體現傳統觀念中對丑事的避諱。
延伸讨論
有觀點認為“丑事人人有,不露是高手”,雖不完全正确,但反映了人性複雜與社會評價的關聯性。
總結來看,“丑事”既包含嚴重違法行為,也涵蓋個人道德瑕疵,其核心在于違背社會或個體的價值标準。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