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andal] 有損聲譽的、使人丢臉出丑的事情
不光彩的事;丑惡見不得人的事。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六:“ 君瑞 懷羞慘,心隻自思念:這些丑事,不道怎生遮掩。” 明 楊珽 《龍膏記·禍媒》:“咦,可惱,可惱!這煖金盒分明是與女孩兒做下丑事,那不肖之女将來贈與他的。”《儒林外史》第二四回:“ 牛浦郎 ,你不要説嘴!想着你小時做的些丑事,瞞的别人,可瞞的過我?” 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十二章:“﹝ 楊雪 ﹞聽到親人的丑事,真比自己劈頭挨了兩記耳光還要難受。”
"丑事"在漢語詞典中的詳細解釋如下:
丑事(chǒu shì)指不光彩的、有損名譽的事情,多涉及道德敗壞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例如:
"丑事不可外揚" ——指家丑或隱私不應公開宣揚,以免損害聲譽。
二者組合後,"丑事"強調因行為不當而引發的負面評價,核心在于違背社會道德規範。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2016年
釋義:"丑事"為"丑惡的事情;不光彩的事"。
來源鍊接: 商務印書館官網(需查詢紙質版或授權數據庫)
《漢語大詞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
釋義:"丑事"指"不光彩的事;丑惡的事",引《紅樓夢》例:"恐人笑話,故不肯露出丑事"。
來源鍊接: 上海辭書出版社
《古代漢語詞典》
中華書局,1998年
從古漢語角度注解"丑"含"恥辱"義,如《莊子》:"終身之丑"。
"貪腐官員的丑事曝光後,引發公衆憤慨。"
魯迅《呐喊》:"孔乙己的丑事,是偷了何家的書。"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禮義廉恥","丑事"常與"家丑""門風"關聯,體現集體名譽觀。儒家思想中"恥感文化"(如《論語》"行己有恥")進一步強化了對丑事的道德批判。
“丑事”指有損聲譽、使人丢臉的不光彩事件,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基本定義
指不道德、違反社會規範或令人厭惡的行為,如欺騙、貪污、暴力等。這類行為可能涉及法律或道德層面,例如《紅樓夢》中墜兒偷竊被稱作“丑事”。
社會與個人角度
古籍與文學例證
《儒林外史》提到“丑事”需遮掩,《西廂記諸宮調》中張生因私情感到羞愧,均體現傳統觀念中對丑事的避諱。
延伸讨論
有觀點認為“丑事人人有,不露是高手”,雖不完全正确,但反映了人性複雜與社會評價的關聯性。
總結來看,“丑事”既包含嚴重違法行為,也涵蓋個人道德瑕疵,其核心在于違背社會或個體的價值标準。
拜埽瘢夷不孤唱诨長命燈襯紙叱怪齒頰挂人蟲鹥垂袖辭迹促管大風歌倒數方程點着條蕩底藴翻調法制憤怫風戽逢殷鳳轸府館感化鳏寡惸獨顧慮呴喻虎館回叙迦持賈民江都馬九五之位卷甲寬律兩心相悅六出奇計六眷露筋毛民門無雜客鮎魚緣竹竿漂旋遷侵妾人輕媠瓊璈驅策渠匽三棘六異生次生聚教訓師承水則托任溫麗下船相羊閑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