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勇悍,兇惡。 元 高文秀 《黑旋風》第一折:“忒搊殺,好相争,我和他鬭迎。”
(2).謂盡力彈奏。 元 關漢卿 《醉扶歸·秃指甲》曲:“十指如枯筍,和袖捧金樽,搊殺銀筝字不真。”
搊殺(讀音:chōu shā)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動詞性詞組,其核心含義指用手強力扼壓或勒絞,緻使對方死亡,強調以徒手或借助簡單器械實施的緻命性攻擊行為。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分項釋義:
扼殺緻死
指以手臂箍頸、繩索絞勒等方式使人窒息而亡。該動作突出“用手施加壓力”的暴力特征,區别于兵器擊殺。《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釋為“扼殺”。
例證:明代白話小說中常見“搊殺”描述私刑或複仇場景,如“趁其不備,從背後搊殺之”。
引申為暴力壓制
在方言或古語中可隱喻對反抗力量的強制性消滅,如“搊殺異己”指以極端手段清除對立勢力。此用法見于部分近代文獻筆記。
“搊”從“手”部,《說文解字》未直接收錄,但《廣韻》注為“手搊物”,本義為手指抓握發力。後引申為“扭絞”“勒緊”等義,與“殺”組合後強化緻死結果。
“殺”甲骨文象兵器刺擊狀,本義即緻死行為。“搊殺”二字結合,構成“徒手施暴緻死”的完整語義鍊。
清代刑案記錄中,對缢死、扼死等非刃器緻死案,偶用“搊殺”作為專業術語,如《刑案彙覽》載“以繩搊殺,僞作自缢”。
明清小說如《金瓶梅》《醒世姻緣傳》中,“搊殺”多渲染市井鬥毆的殘酷性,如“揪住頭發,搊殺在地”(《醒世姻緣傳》第86回)。
當代漢語中,“搊殺”因暴力色彩過重,已退出日常用語,僅存于方言或曆史文本研究。但在方言調查中,部分北方地區仍保留“搊死”的口語說法,詞義弱化為“用力掐壓”(未必緻死),體現語義磨損現象。
參考文獻來源
“搊殺”是一個較為生僻的中文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元代文學用例,實際語境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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