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unbridled;wanton;blatant;dissolute;intemperate]∶任意作為,不加拘束
異想天開的指控和放肆的侮辱
(2) [presumptuous]∶[言行]輕率任意,毫無顧忌
膽敢如此放肆
(1).放縱,不加約束。《關尹子·六匕》:“一蜂至微,亦能遊觀乎天地;一鰕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新唐書·李绛傳》:“治生於憂危,亂生於放肆。” 金 王若虛 《文辨一》:“ 馬子才 于《長遊》一篇,馳騁放肆,率皆長語耳。” 楊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五章:“她竭力克制着自己,不讓壓抑了将近三年的情感放肆地奔騰。”
(2).棄市。 晉 袁宏 《後漢紀·獻帝紀二》:“ 碩 以瓦器奉職 天臺 ,不思先公而務私家,背奧媚竈,苟諂大臣。昔 孔子 誅 少正卯 ,以顯刑戮, 碩 宜放肆,以懲姦僞。”
放肆(fàng sì)指言行輕率任意、毫無顧忌,超越應有的規矩或分寸,常含貶義。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任意妄為,不加約束
指行為放縱、不受節制,逾越社會規範或禮儀界限。如《現代漢語詞典》釋為:“(言行)輕率任意,毫無顧忌。”
例:在長輩面前不可放肆。
态度驕縱,不守本分
強調因傲慢而失禮,如《漢語大詞典》注:“放縱,不加約束;輕率,不顧規矩。”
例:他仗着權勢越發放肆起來。
“放”本義為“驅逐、釋放”,引申為“縱逸”;“肆”原指“陳列、店鋪”,後衍生為“恣意、不受拘束”。二字組合強化了“肆意妄為”的意味。
較之近義詞“放縱”,“放肆”更側重對禮儀、尊卑的冒犯,如《紅樓夢》第五十六回:“他原是太太的奴才,不敢放肆。”
《儒林外史》:
“你如今既中了相公,凡事要立起體統來……若是家門口這些做田的、扒糞的,不過是平頭百姓,你若是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這就是壞了學校規矩,連我臉上都無光了。你是個爛忠厚沒用的人,所以這些話我不得不教導你,免得惹人笑話。”(體現對“失禮”的批判)
《禮記·曲禮上》:
“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辭。”——儒家強調言行需莊重克制,反襯“放肆”違背禮教核心。
區别:“放縱”側重自我約束缺失;“放肆”強調對外在規則的漠視。
查看詞條(注:鍊接為商務印書館官方釋義頁)
(注:以上文獻鍊接均指向出版社官方頁面或權威學術平台,如“國學大師”古籍庫
“放肆”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fàng sì,主要用于描述言行輕率、任意妄為且毫無顧忌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更多例句或詞源考據,可參考相關網頁(如搜狗百科、查字典等)。
拜位保殘守缺保定逼爾儲極黨約地室董酒督笞遁迹匿影笃仁厄台蓋柿關鬲酣痛淋漓皓袖覈論皇帝之寶毀悴剪發被褐兼功郊拜極驩荊钗九江八河絶密刊修六渠龍辇茏茸率典母題拗取破落齊敏清績鵲巢三酒上限紹興戲設戎食不兼味士氣首疾霜威私谥宋潛虛太平軍騰閃挑饬通逆托寓罔怅網站缊奧無目鮮缟鄉術曦赫洗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