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各地的忌諱。《周禮·地官·誦訓》:“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 鄭玄 注:“方慝,四方言語所惡也。不避其忌,則其方以為苟於言語也。” 孫诒讓 正義引 惠士奇 曰:“蓋四方所諱所惡謂之方慝。”
方慝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需從字形、字義及文獻用例綜合解析:
方(fāng)
慝(tè)
“方慝”指四方潛藏的邪氣或災害,屬先秦政治與巫術用語,強調對地域性災異的禳除。
《周禮·春官·占夢》載:“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贈惡夢,遂令始難(傩)驅疫……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傩),以索室驅疫。以方慝四方。”
在周代禮制中,“方慝”是傩儀(驅邪儀式)的核心對象:
現代漢語中“方慝”已消亡,但可解構為:
綜合定義:古代指需通過祭祀驅除的、分布于四方的不祥之氣。
參見文獻來源:
(注:因古籍原典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版本;現代研究可參考漢典 或國學大師 數據庫,但需核校原文。)
根據權威文獻和詞源考證,“方慝”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本義指地域禁忌(出自《周禮》)
原指古代各地方不同的忌諱習俗,屬于社會文化概念。如《周禮·地官·誦訓》記載:“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鄭玄注“方慝”為“四方言語所惡也”,即不同地區語言或行為上的忌諱。這一用法體現了古代對地方民俗的尊重與管理。
引申義指人性狡詐(現代辭典釋義)
現代漢語中,“方慝”被解釋為“人心險惡、陰險狡詐”,常用于形容表裡不一的行為。如《漢語詞典》釋義:“‘方’指方正,‘慝’指邪惡,合指表面正直卻暗藏奸惡的人”。此釋義可能源于“慝”單獨表惡念的用法(《說文解字》:“慝,惡也”)。
詞義演變辨析
古代文獻中的“方慝”與道德評價無關,而現代引申義更側重人性批判。建議使用時注意語境差異:引用古籍需采用原義,現代文學或口語中可作貶義形容詞。
需說明的是,低權威性網頁中提到的“俄羅斯方塳”為地理術語,與此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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