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人的耳朵。指普通人。 南朝 梁 丘遲 《題琴樸奉柳吳興》詩:“凡耳非所别,君子特見知。”
凡耳是古漢語詞彙,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闡釋:
指常人的聽覺或普通人的耳朵,強調與超凡感知力的對比。
例證:
《晉書·藝術傳》載“聰非常人之所及,豈凡耳所能甄?”(聰慧非凡人可及,豈是普通耳朵能辨别?)
《淮南子·俶真訓》高誘注:“非凡耳所能聞。”(非凡俗聽覺所能感知)
喻指平庸的鑒賞力或淺薄的認知水平,常見于文藝批評。
例證:
明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評曲藝:“此等妙音,恐落凡耳。”(如此精妙的樂曲,恐難被淺薄者欣賞)
權威來源:
“凡耳”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指“常人的耳朵”,引申為普通人或一般人的感知能力。該詞常用于強調某些事物或道理超出普通人的理解範圍。
多用于文學或口語中,表達對“普通人”的對比或自謙。例如:
部分資料(如)提到“凡耳”作為成語表示“一切、所有”,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誤讀,建議以主流釋義為準。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參考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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