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權的意思、發明權的詳細解釋
發明權的解釋
公民對其發明成果所享有的權利。包括申請領取發明證書、獎金或其他獎勵,申請專利等。知識産權的一種。中國發明獎勵條例規定,發明是一種重大的科學技術新成就,它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前人所沒有的;(2)先進的;(3)經過實踐證明可以應用的。中國專利法所說的發明,指對産品、方法或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詞語分解
- 發的解釋 發 (發) ā 交付,送出:分發。發放。發行(批發)。 放,射:發射。百發百中。煥發。 表達,闡述:發表。發凡(陳述某一學科或一本書的要旨)。闡發。 散開,分散:發散。 開展,張大,擴大:發展。發揚。
網絡擴展解釋
發明權是指發明人基于其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主要包含人身權和財産權兩方面内容。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内容
發明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 廣義:涵蓋發明人基于成果産生的所有民事權利,包括署名權、獎勵權及實施後獲得報酬的權利。
- 狹義:特指通過《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規獲得的榮譽稱號和物質獎勵權(如國家技術發明獎)。
二、權利構成
- 人身權
包括獲得發明證書、獎章等榮譽,且不可轉讓或繼承。
- 財産權
體現為獎金或專利實施後的報酬,獎金等級分為一至四等,特别重大發明可獲國務院批準的特别獎。
三、取得條件
發明需滿足三個核心條件:
- 新穎性:前所未有的創造;
- 先進性: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 實用性:可應用于生産建設,并經實踐證明有效。
四、法律依據與程式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發明需通過申報、逐級審查、評選及核準程式。
- 發明成果通常歸屬國家所有,但發明人享有署名和獎勵權。
五、與專利權的區别
發明權側重榮譽與獎勵,而專利權屬于知識産權範疇,賦予發明人排他性使用權。發明權中的財産權可能包含專利實施後的收益,但兩者保護對象和權利性質不同。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申報流程,可參考《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專利法》相關内容。
網絡擴展解釋二
《發明權》是指一個人或團體對其所研發的新技術或創造的新産品的獨有權利。下面是關于《發明權》的相關信息:
1. 拆分部首和筆畫:
《發明權》的拆分部首是“發”的部首,即“糸”。它包含9個筆畫。
2. 來源:
《發明權》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它在古代的寫法為“發明權”。
3. 繁體寫法:
《發明權》的繁體寫法為“發明權”。
4.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人們将《發明權》寫作“發明權”。
5. 例句:
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創新獲得了發明權。
6. 組詞:
發明創造、權利、專利、發明家。
7. 近義詞:
專利權、創造權、研發權。
8. 反義詞:
侵權、抄襲、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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