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aws and regulations;ordinance]∶古代為政者所頒行的法規
(2) [laws and decrees]∶法律與命令的總稱
(1).法律、政令等的總稱。《老子》:“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南史·循吏傳·郭祖深》:“伏願去貪濁,進廉平,明法令,嚴刑罰,禁奢侈,薄賦斂,則天下幸甚。”《古今小說·明悟禅師趕五戒》:“﹝ 唐太祖 ﹞承 隋 天下,建都 陝西 長安 ,法令一新。” 徐遲 《火中的鳳凰》十二:“這條法令已由 華北 人民政府通令了各行署省府及 天津 海關。”
(2).即時令。指按季節制定的政令。《鹖冠子·度萬》:“法令者,四時之正也。”
(3).法令紋。相術家指從鼻翼經口角的兩條縱理紋。《新唐書·方技傳·袁天綱》:“法令成,天地相臨,不十年官五品。”《金6*瓶6*梅詞話》第二九回:“山根青黑,三九前後定見哭聲,法令細繵,鷄犬之年焉可過。”參閱《神相全編·神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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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頒布的規範性文件,具有普遍約束力和強制性,是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依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法令特指“國家政權機關發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強調其官方性和效力層級。在法學領域,《法律辭典》進一步明确其為“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及行政機關頒布的法規、規章的統稱”,涵蓋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層級。
二字組合凸顯“以權威确立規則” 的内涵。
法令通常包含行為規範、適用範圍、法律責任 三要素,如《立法法》規定其須明确“權利義務及違反後果”。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點校本)
“法令”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可從以下方面解釋:
基本含義
指政權機關(包括立法和行政機關)頒布的具有強制力的規範性文件總稱,涵蓋法律、命令、指示、決定等。例如《三國演義》中的“曹操法令既行”即體現此意。
構成與效力
與相關術語的區别
古代語境
最早見于《老子》中“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指統治者頒行的法規,強調治理功能。
即時令延伸
部分古籍(如《鹖冠子》)将法令解釋為按季節制定的政令,與自然規律相關聯。
“法令”的核心含義聚焦于政權機關發布的規範性文件,具體解釋需結合時代和語境。現代用法更強調其作為行政法規的屬性,而古籍及相學中的含義則為引申義。如需進一步區分法律術語,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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