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凡起例”是一個漢語成語,指在著作的開端說明全書的主旨和編纂體例。該詞由“發凡”與“起例”兩部分構成:“發凡”指揭示全書的綱要或通例,源自《春秋左氏傳》序言中“其發凡以言例”;“起例”指拟定寫作的規範格式,如清代王士禛在《池北偶談·談藝三》中提及“劉孝綽撰《昭明太子集序》而自作文,亦起例編入集中”。
這一表述具有明确的學術性特征,常用于文獻學、史學編纂領域。例如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運用此方法闡明寫作框架,近現代學者錢鐘書在《管錐編·左傳正義》中也引用該成語讨論古籍體例的創立邏輯。
從語義構成看,“發”含“闡發”之義,“凡”指綱要;“起”表“創立”,“例”即規範,四字凝練地概括了學術著作編纂的初始程式。現代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将其定義為“揭示全書要旨,拟定編寫體例”的學術準備行為,體現了漢語複合詞的高度概括性特征。
“發凡起例”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fā fán qǐ lì,其核心含義是說明全書的主旨,拟定編寫體例。以下是詳細解釋:
“本拟為志局發凡起例,商訂章程。”
“著書立說,發凡起例,必須周密考慮。”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春秋左傳序》及相關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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