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的法禁。《書·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6*亂。” 孔 傳:“秋官卿主寇賊法禁,治姦慝,刑強6*暴作亂者。” 宋 曾鞏 《刑部尚書制》:“中臺八坐,典司邦禁。”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邦禁漢語 快速查詢。
邦禁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的複合詞,指代國家制定的法律或禁令。該詞由“邦”(國家)與“禁”(禁止、法令)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典籍,如《周禮·秋官》記載“掌邦禁”即指執掌國家刑律的官職。其核心含義為通過法律規範維護國家秩序,例如《漢書·刑法志》中“邦禁有常”強調法律的穩定性。
現代權威辭書對此詞的解釋可參考以下來源:
從語義演變角度看,“邦禁”在當代多作為曆史詞彙使用,常見于研究古代法制史的學術著作中。例如《中國法律史新識》(北京大學出版社)在分析周代法律制度時,多次引用該詞說明早期成文法的形成過程。
“邦禁”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指國家的法禁或禁令,即國家制定的法律規範與禁止事項。其核心含義強調國家層面的法律約束力。
曆史文獻出處
職能關聯
根據古代官職制度,“司寇”作為秋官卿,主管司法刑獄,其職責包括制定法禁、審查犯罪、處置暴亂等,可見“邦禁”與司法管理緊密相關。
詞源與結構
現代理解
當代可将其引申為國家法律制度的總稱,涵蓋成文法規與司法實踐,強調法律對國家治理的基礎作用。
此詞源自周代官職職能,貫穿中國古代司法體系,核心體現國家法律的制定與執行。若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書經》及宋代相關文獻。
白蜃白桐白頭笨車長生不老捶撲辭案趣裝頓毂度制兒童節诽譏沸井肥田沃地鳳绡分勢宮龍鈎舌鈎深瓜割孤孑罕父貨器餞幕靜貼絶國橘林居盈昆弟之好來意蘭燼聯綿立稱理發師零七八碎;零七八碎兒靈脂瀝青理識樓觀論繹啰說白道盤摺貧友牽蘿莫補陗壍啓禱妾人啟會清己侵匿羣彥人鲊甕柔煦石尤風死活蒐裒剸繁治劇屠門土性梧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