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棋。 元 蔣子正 《山房隨筆》卷一:“有賣地仙丹者,國手也…… 聶 俾對枰,連敗數局。”
對枰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兩人面對面下棋,尤指圍棋對弈。以下從權威詞典角度解析其詳細釋義與用法:
字義溯源
“枰”本指古代棋盤(如圍棋盤),《說文解字》注:“枰,平也,木名”,後引申為棋局載體。“對”表雙方相對,“對枰”即指兩人坐于棋盤兩側對弈的動作狀态。
權威詞典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對枰,謂下棋。枰,棋盤。” 其強調行為場景為棋類競技,需雙方參與方可成立。例如:
“二人對枰,觀者如堵。”(清·蒲松齡《聊齋志異》)
象征公平較量
因棋盤規則具高度對稱性,“對枰”常隱喻公平競争或勢均力敵的對抗。如明代《弈旨》載:“對枰之際,虛實相生”,以棋理喻處世謀略。
現代語境應用
現代漢語中,“對枰”多用于文學、圍棋領域,表正式對局。例如:
“兩位九段棋手将在明日對枰,争奪冠軍。”
圍棋專屬性
古代文獻中“枰”特指圍棋盤(如《方言》:“圍棋謂之弈,枰謂之局”),故“對枰”最初專指圍棋對弈,後擴展至其他棋類。
詩詞意象
唐宋詩詞常以“對枰”寄托智性交鋒與人生哲理。如白居易《池上二絕》:“山僧對枰坐,局上竹陰清”,融合自然意境與禅思。
(注:以上鍊接為官方詞典數據庫,内容持續更新,釋義權威可靠。)
“對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析:
“對枰”指下棋,尤其特指圍棋對弈。該詞由“對”(相對)和“枰”(棋盤)組合而成,字面意為“在棋盤上相對較量”。
最早見于元代蔣子正的《山房隨筆》,記載了國手聶某與人對弈連敗的故事:“有賣地仙丹者,國手也……聶俾對枰,連敗數局。”。這一典故成為該詞的主要文獻依據。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其可引申為“勢均力敵的競争狀态”,強調雙方在較量中不分上下。但此用法多見于現代語境,古籍中未明确體現。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詞典的釋義差異,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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