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契的意思、斷契的詳細解釋
斷契的解釋
兩方各執其半的契約。《唐律·職制·貸所監臨財物》:“即斷契有數,違負不還,過五十日者,以受所監臨財物論。”
詞語分解
- 斷的解釋 斷 (斷) à 長形的東西從中間分開:斷裂。斷層。斷面。截斷。斷腸。斷魂。斷線風筝。 不繼續,禁絕:斷糧。斷水。斷炊。斷奶。斷檔。斷流。斷種(弉 )。斷交。斷片。斷續。斷子絕孫。 判定,決定:判斷。診
- 契的解釋 契 ì 證券,證明買賣、抵押、租賃等關系的文書:契約。契據。房契。 相合,相投:相契。契合。默契。契友。契分(坣 )(投合無間的情分)。契厚。 用刀雕刻:契刻。契舟求劍。 〔契機〕指事物轉化的關鍵。
專業解析
"斷契"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社會含義的漢語詞彙,主要指一種用于明确斷絕某種特定關系或義務的書面契約文書。其核心含義和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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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義與性質
- "斷"意指切斷、終止;"契"指契約、合同、文書。因此,"斷契"特指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憑證,其核心功能在于正式、明确地終止或解除當事人之間先前存在的某種特定關系、責任或約定。它标志着原有關系的徹底結束和雙方權利義務的重新界定,具有法律約束力。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契約史》(田濤,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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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應用場景與曆史背景
- 宗法社會關系斷絕:在中國古代宗法社會,"斷契"最常見于斷絕血緣或拟制血緣關系。例如:
- 父子/母子關系斷絕:當父母與子女因嚴重矛盾(如忤逆不孝)或特殊原因(如過繼後又歸宗)需要徹底脫離關系時,會訂立"斷親契"或"脫離父子關系契",明确聲明斷絕關系,免除彼此的生養死葬義務和繼承權利。來源:《中國曆代契約粹編》(張傳玺,北京大學出版社)。
- 主仆關系解除:主人與仆人之間解除人身依附關系時訂立的文書,也稱為"放良契"或"脫籍契",意味着仆人獲得自由身份。來源:《敦煌吐魯番文書研究》(唐長孺,中華書局)。
- 經濟債務或産權糾葛了結:用于徹底清算并終止特定的經濟關系。例如:
- 債務清償證明: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後,債權人出具的證明債務關系終結的文書,可稱為"清債斷契"或"絕賣契"(當涉及産權徹底轉移時)。來源:《中國曆代契約會編考釋》(張傳玺,北京大學出版社)。
- 産權糾紛解決:在解決土地、房産等産權糾紛後,雙方訂立的确認産權歸屬、永不争議的契約,有時也稱為"杜絕契"或"永斷葛藤契"。來源:《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楊國桢,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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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與形式要件
- 作為正式契約,"斷契"需具備契約的基本要素:當事人姓名、斷絕事由、具體約定(如權利義務終止、互不幹涉)、立契時間、見證人或中人籤字畫押等。
- 其核心效力在于"斷絕"的終局性和不可逆性。一旦訂立并生效,即表示相關關系或義務永久性解除,雙方不得再以此為由主張權利或追究責任。來源:《中國法制史》(曾憲義,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契約文明:中國古代法制的另類思考》(霍存福,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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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代法律概念的關聯與區别
- 在現代法律體系中,嚴格意義上的"斷絕父子關系"等血緣關系通常不被法律認可(親子關系基于血緣,無法通過協議解除),因此此類"斷契"在現代社會不具備法律效力。
- 然而,"斷契"所體現的通過書面協議徹底終止特定法律關系的核心精神,在現代合同法中依然存在。例如,債務清償協議、離婚協議(解除婚姻關系)、合同解除協議等,在功能上可視為現代版的"斷契",旨在清晰、終局地了結特定權利義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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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社會意義
- "斷契"反映了傳統社會對契約精神的重視,是解決重大社會關系矛盾或經濟糾紛的一種制度化手段。
- 它體現了當事人尋求徹底了斷、避免日後糾紛的意願,是社會關系調整和權利義務明晰化的重要工具。來源:《中國社會史導論》(謝和耐,江蘇人民出版社)、《禮與法: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總論》(張中秋,法律出版社)。
"斷契"是中國傳統契約文書中的一種特殊類型,其核心功能在于通過書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地、終局性地斷絕特定的社會關系(如親屬、主仆)或經濟關系(如債務、産權糾紛)。它深刻體現了傳統社會的契約實踐和法律文化,雖然其部分具體形式(如斷絕血緣關系)在現代法律框架下已失效,但其通過協議徹底終止法律關系的核心邏輯在現代法律實踐中仍有延續。
網絡擴展解釋
“斷契”是一個古代法律術語,指雙方各執一半的契約形式,主要用于明确權責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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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含義
斷契指将同一份契約文書從中間裁斷,締約雙方各持一半作為憑證。這種形式常見于古代借貸、買賣等場景,通過物理分割确保契約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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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根據《唐律》記載,若債務人違反斷契約定(如逾期50日未還款),将按“受所監臨財物”罪名論處,說明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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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延伸含義
在房屋交易領域,“斷契出售”指買斷房屋使用權或宅基地所有權的特殊合同,分為租賃型買斷和産權買斷兩種形式,需注意與古代契約形式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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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解析
“斷”指分割,“契”即契約,組合後強調契約的拆分特性。該詞反映了古代契約制度中“分執為信”的防僞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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