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指掌建邦的六典以佐王治邦國。泛指國家的政事。《書·周官》:“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孔 傳:“天官卿稱太宰,主國政治,統理百官,均平四海之内。”《周禮·天官·冢宰》:“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鄭玄 注:“邦治,王所以治邦國也……故《大宰職》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邦治是漢語古語詞,現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語境,其核心含義指國家的治理或管理,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指國家政務的管理與統治,強調對整體行政事務的統籌。《尚書·周官》載:“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其中“邦治”即指國家治理體系,由宰相(冢宰)總攬。《漢語大詞典》釋為“國家的治理”,屬政治治理範疇的核心概念。
語源與典籍出處
源自先秦文獻,多見于政論類典籍。除《尚書》外,《周禮·天官》亦雲:“以佐王均邦國”,鄭玄注“邦國”即“邦治”所涉的行政實體。此詞承載古代中央集權制度下對治國體系的表述。
曆史語義演變
在封建時代,“邦治”與“王政”緊密關聯,特指以君主為中心的統治模式。現代語境中,詞義擴展為泛指國家治理活動,如法律文獻中“邦治有序”指國家治理機制的規範化運行。
相關概念辨析
現代應用示例
多用于曆史文化研究及政策論述,如“傳統邦治智慧對當代治理的啟示”(《政治學研究》2023),強調其對現代國家治理理論的參考價值。
參考來源:
“邦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古代國家治理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邦治”指古代掌管國家法典(即“六典”)以輔佐君王治理邦國的事務,後泛指國家政事。其中,“邦”指國家或地區,“治”指治理和管理,合起來強調對國家事務的系統性管理。
該詞最早見于《尚書·周官》和《周禮·天官·冢宰》:
提示:若需了解“六典”具體内容或《左傳》中的典故細節,建議查閱《周禮》注疏或相關史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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