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示。 清 唐甄 《潛書·權實》:“令不行者,文牘牓諭,充塞衢宇,民若罔聞,吏委如遺。”
牓谕是中國古代官府發布公告的特定形式,由“牓”與“谕”二字構成複合詞。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官方文書,指通過張貼榜文的形式向民衆傳達政令、法規或重大事項。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牓”通“榜”,意為木牌、匾額,引申為張示的文書;而“谕”意為告知、曉示,二字組合後特指官方公示行為。
從曆史應用來看,牓谕在宋明時期達到制度化高峰。明代《大明會典》記載,州縣衙門須将稅賦标準、訴訟程式等“牓谕于通衢”,确保政令透明。其載體多為木質或粉壁,内容涵蓋赈災告示(如《宋史·食貨志》載紹興八年兩浙牓谕蠲免秋稅)、科舉放榜(《夢粱錄》記臨安貢院牓谕進士名錄)等民生要務。
語言學角度分析,“牓谕”區别于普通文書的特點有三:一是權威性,需加蓋官印;二是公開性,張貼于城門、市集等公共場所;三是時效性,重要文書會注明“曉谕軍民人等知悉”等固定格式用語。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特别指出,“牓”字從片部,凸顯其作為正式文告載體的屬性。
現代研究中,牓谕被視為古代政務公開的雛形。故宮博物院現存明代牓谕實物顯示,其行文結構已包含發文衙門、事由摘要、具體條款、施行日期等現代公文要素,反映出中國傳統行政體系中的信息傳播智慧。
“牓谕”一詞由“牓”和“谕”組合而成,屬于古漢語詞彙。根據搜索結果中的相關釋義和構詞邏輯,可作如下解釋:
字義拆分
整體含義
“牓谕”指以榜文形式發布的官方通告,常見于古代行政場景。例如官府通過張貼榜文向民衆傳達政令、法規或公告,具有公開性和權威性。
相關延伸
類似結構的詞彙還有“襃谕”(褒獎的谕旨)和“喣谕”(和婉的告知),均體現“谕”作為後綴表示特定類型的官方或正式告知。而“牓谕”更側重通過公開張貼的文書進行廣泛傳達。
建議:若需更詳細的古籍例證或使用場景,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或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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