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dependent system] 自成體系
漢字字體結構之一。漢字的結構可分獨體與合體。分析不開、獨立成字的,為獨體;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構成的字,為合體。《<說文>序》“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 清 段玉裁 注:“析言之,獨體曰文,合體曰字。統言之,則文字可互稱,《左傳》‘止戈’、‘皿蟲’皆曰文,是合體為文也。”
"獨體"是漢字結構學術語,指由單一構件組成的漢字,這類文字無法拆解為兩個及以上獨立表意的部件。根據《漢字源流》(中華書局,2012年版)記載,獨體字源于遠古時期的象形文字和指事符號,其構形具有不可分割性,例如"日"字以圓形輪廓配中心點模拟太陽形态。
從結構特征來看,《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獨體字定義為"筆畫構成一個整體的字",如"山"字三豎畫構成峰巒形态,"水"字中間曲線象征河流。這類字多保留原始造字意圖,甲骨文中的"木"字即以枝幹分叉造型直接表意。
在漢字發展過程中,《漢字結構圖解》(商務印書館,2018年)指出獨體字約占漢字總量的4%,雖然數量較少,但作為構字基礎,超過80%的合體字由其組合演變而成,如"休"由"人"與"木"組合,"明"由"日"與"月"組合。這種結構特性使其在漢字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地位。
“獨體”是漢字結構分類術語,指無法拆分為兩個或更多部件的獨立字形,需結合多個權威來源綜合解釋:
一、核心定義 漢字分為獨體與合體兩類。獨體字結構不可拆分,獨立成字,如“日”、“文”、“中”等字。這類字形通常源于象形或指事造字法(六書中的兩類)。
二、結構特點
三、學術辨析 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強調:“獨體曰文,合體曰字”,說明獨體字是漢字的最小構形單位。現代漢字學繼承此觀點,将獨體與合體作為結構分類标準。
四、典型例字
五、與合體字區别 | 特征 | 獨體字 | 合體字 | |------------|----------------------|----------------------| | 結構 | 不可拆分 | 可拆分為兩個以上部件 | | 造字法 | 象形、指事為主 | 會意、形聲為主 | | 例字 | 木、女、刀 | 林(木+木)、嫁(女+家) |
注:此分類源于《說文解字》體系,部分複雜字形(如“鼎”)雖部件多但仍屬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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