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譌偽”。詐僞。 唐 白居易 《策林一·風行澆樸由教不由時策》:“刑政偷薄,則訛僞起而奸宄臻。”
亦作“譌偽”。訛錯;錯誤。《舊唐書·呂才傳》:“太宗以陰陽書近代以來漸緻訛僞,穿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 才 與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其可用者。” 明 瞿式耜 《<牧齋先生初學集目錄>後序》:“揚扢今古,别裁譌僞,讨論先正之緒言,追考六經 班 馬 之譜諜,其在茲乎?其在茲乎?” 清 程石鄰 《鹌鹑譜》:“茲因精為裁訂,廣為稽求,文以青黃,正其訛僞,俾好事者暇時繙閲。”
“訛僞”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訛”與“僞”組合而成,屬于書面用語。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訛”指錯誤、不真實,如“以訛傳訛”;“僞”通“僞”,意為虛假、不合法,如“僞造文書”。二字連用,表示“因錯誤而導緻的虛假現象”,或“人為編造的謬誤内容”,多用于描述文獻、傳言中的失真信息。例如《文心雕龍·史傳》中提及“訛僞之作,不可勝紀”,即指史書編纂中虛假記載的泛濫。
從構詞角度看,“訛僞”屬于同義複詞結構,通過語義疊加強化對“謬誤不實”的指涉。在具體語境中,該詞可作名詞指代錯誤信息本身,亦可作形容詞描述事物的虛假性,如“訛僞之說,贻害無窮”。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更常用“訛僞”作為标準寫法,二者為異形詞關系。
“訛僞”是一個由“訛”和“僞”組成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詞義
曆史與演變
使用場景
相關詞語
“訛僞”兼具“欺騙性”與“錯誤性”雙重内涵,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向。若需更深入解析,可參考《說文解字》等古典文獻或現代語言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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