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不可得兼的意思、二者不可得兼的詳細解釋
二者不可得兼的解釋
兩項之中隻能得其一,不能兼而有之。
詞語分解
- 得兼的解釋 兼得,同時獲得。《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郭沫若 《創造十年》一:“你們又要愛國,又要诳文憑,二者是不可得兼的。”
網絡擴展解釋
“二者不可得兼”是漢語成語,源自《孟子·告子上》,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如下:
一、詞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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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
指兩項事物不能同時獲得,必須舍棄其一。如孟子以“魚與熊掌”作喻,說明當兩種需求沖突時需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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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詞解析
- 兼:指“同時具有”,而非簡單相加(如、4所述)。
- 不可得兼:古漢語中“可得”為固定結構,表示“能夠”,“不可得兼”即“不能同時擁有”。
二、出處與背景
出自《孟子·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此句通過生活化的比喻,強調在倫理抉擇中需權衡輕重。
三、常見誤解與澄清
- 誤讀“得兼”為“兼得”:
有人将“得兼”等同于現代漢語的“兼得”,但先秦用法中“不可得兼”實為“不能同時具備”(如特别指出)。
四、使用場景與延伸
- 語法功能:多作謂語、定語,用于描述需取舍的情境(如老舍《二馬》例句)。
- 哲學意義:孟子并非斷言二者絕對無法兼得,而是強調當沖突時必須理性抉擇(補充)。
五、近義詞
“不可兼得”“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等,均表達相似邏輯。
該成語既包含對客觀限制的陳述(無法兩全),也隱含主觀選擇的價值導向,是中華文化中關于取舍智慧的經典表達。
網絡擴展解釋二
《二者不可得兼》這個詞是指兩種或多種互相對立的事物、觀點、利益等無法同時兼顧或達到的意思。它揭示了在某種情況下做出抉擇時的困難和取舍。
拆分部首和筆畫:
- 拆分部首:二(貳)、者(者)、不(一)
- 筆畫數:二 - 2畫,者 - 8畫,不 - 4畫,可 - 8畫,得 - 11畫,兼 -10畫
來源:《二者不可得兼》這個詞出自于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它最早可追溯到中國戰國時期,由哲學家韓非創造。這個詞體現了中國古代哲學家在思考與抉擇中智慧的體現。
繁體:二者不可得兼
古時候漢字寫法:無法兼顧二者
例句:在工作和休閑之間,有時候我們面臨着二者不可得兼的困境。
組詞:不可兼得、二者抉擇、無法兼容、取舍困境
近義詞:取舍、抉擇、選擇
反義詞:兼顧、并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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