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idence] 證據;根據,憑證
有何憑據
(1).占據。《周書·陸騰傳》:“州民 李廣嗣 、 李武 等憑據巖險,以為堡壁,招集不逞之徒,攻刼郡縣,歷政不能治。” 唐 柳宗元 《劍門銘》:“憑據勢勝,厚其兇徒。皇帝之仁,宥而不誅。”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段公子》:“鎮署三堂後,有窰五圈,窰上覆樓五楹,繞以女牆,舊為狐所憑據。”
(2).依據,根據。《魏書·山偉傳》:“後人執筆,無所憑據,史之遺闕, 偉 之由也。” 唐 顔師古 《封禅議》:“委巷浮説,不足憑據。”
(3).憑證,證據。 唐 白居易 《論姚文秀打殺妻狀》:“況 阿王 已死,無以辨明。 姚文秀 自雲相争,有何憑據?”《元典章·戶部五·典賣》:“又有權豪勢要人等,不問有無告官憑據,輒便收買。”《花月痕》第十回:“ 劍秋 道:‘我給你一個憑據罷。’説着進去,半晌取出一把摺扇遞給 荷生 。” 茅盾 《子夜》十三:“我說 周二姐 是 錢葆生 的走狗,我有憑據。”
(4).依恃;倚仗。 明 李贽 《寄答京友書》:“幸而登上第,有憑據,可藉手以薦之矣。”《儒林外史》第一回:“功名富貴無憑據,費盡心情,總把流光誤。”
“憑據”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憑證與證據
指能證明事實或權利的文件、物品等,如合同、收據、證件等。例如《元典章》提到買賣需“告官憑據”,現代法律中也指支撐主張的書面材料。
依據與根據
表示行為或判斷的基礎,如《魏書》中“後人執筆,無所憑據”,強調缺乏可依托的根據。
古代含義
現代側重
現代更強調“憑證”功能,如會計領域指交易證明文件,或日常中用于佐證事實的材料(如《子夜》中“我有憑據”)。
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元典章》《魏書》等古籍引文。
憑據是指可以作為證明或依據的事物或文件。它可以是用來證明某事或者某人的身份、資格、真實性等的證件、文件或證據。
憑字由“青”和“白”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6畫和5畫。
憑據一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它是由原義為“拜訪”、“探訪”的“憑”和表示“滑落”、“下滑”的“據”合并而成。
憑據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 "憑據"。
在古代漢字中,憑據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隋唐時期的寫法為“憑據”、“憑擧”,宋以後的寫法逐漸形成了現代的寫法。
1. 這份文件是他證明身份的憑據。
2. 我能提供憑據證明我的觀點是正确的。
擔保憑據、有價證券、身份證明、學位證書、車輛登記證等。
證物、證明、證件、證據等。
反證、否定、不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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