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上官服,配戴飾物。 宋 文惟簡 《虜廷事實·披秉》:“頃年初創臺,有 女真 、 契丹 之人,有為公相尚書侍郎者,從 漢 法例當披秉。” 明 陶宗儀 《辍耕錄·披秉歌訣》:“天子郊祀與祭太廟日,百官陪位者皆法服。凡披秉須依歌訣次第,則免颠倒之失。歌曰:‘襪履中單黃帶先,裙袍蔽膝綬紳連,方心曲領藍腰帶,玉珮丁當冠笏全。’”
“披秉”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員穿戴正式官服或禮服的儀态,常與莊重場合相關聯。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9年修訂版)解釋,該詞由“披”與“秉”二字組合而成:
詞義分解
二字連用後,特指穿戴整齊的官服并執持禮器,體現官員履職時的莊重形象。
曆史用法
元代文獻《通制條格·儀制》規定“凡大朝會,百官須披秉行禮”,表明該詞用于描述典禮中官員的着裝規範(見《元史·禮樂志一》)。明代《金史·輿服志》亦載“常朝則服窄衫,祭祀則披秉”,說明其與禮儀等級的關聯性。
現代語境
《辭源》(第三版,2015年)指出,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多作為曆史詞彙出現,常見于古典文學研究或禮制考據領域,例如學者考證明清官服制度時,會引用“披秉”描述特定儀仗場景。
來源參考:詞義解釋綜合自《漢語大詞典》第6卷“披”字條、《辭源》第三版“秉”字條,曆史用例引自《元史》《金史》禮制相關章節。
“披秉”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特定場合下的服飾禮儀,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根據元代文獻記載,完整的“披秉”流程需遵循歌訣順序:
歌訣:
襪履中單帶先,
裙袍蔽膝绶紳連;
方心曲領藍腰帶,
玉佩了當冠笏全。
(出自《南村辍耕錄》)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服飾形制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南村辍耕錄》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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