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不覩事 ”。
“不睹事”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缺乏認知或經驗
指對事情缺乏了解或經驗不足,未能看清本質。例如形容某人對複雜領域不熟悉時,可說“他對這個不睹事”。
行為不當或不明事理
在古籍中,該詞還包含“任性妄為”“不識時務”甚至“昧心負義”的引申義。例如元代戲曲《智勇定齊》中“不睹事撞入咱陣裡”,即批評對方魯莽行事。
認知層面
強調對事務的來龍去脈缺乏全面理解,可能因未參與或信息不足導緻。
行為層面
元代文學作品中多用于指責他人糊塗、不成熟或違背道義,如關漢卿《蝴蝶夢》中“不睹事,下牢獄”暗含對冤屈的控訴。
“不睹事”兼具認知與行為兩層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現代多用于第一層含義,而古典文學中更側重批評性引申義。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元代戲曲原文(如《蝴蝶夢》《西廂記》)。
《不睹事》是指不了解、不理解、不明白事情的意思。不睹事可以表示對某個事件或情況的無知、不懂或不覺察。
《不睹事》四個字的部首分别是:
《不睹事》四個字的筆畫分别是:
《不睹事》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十二年》篇中,用以形容某人對事情不了解、不明白。
《不睹事》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不睹事》。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不睹事》這個詞的寫法沒有太大變化。
他對這個問題完全不睹事。
他好像不睹事地繼續前進。
觀睹、睹物、睹人、睹事、睹物傷情、睹德思齊、不睹棺材不掉淚。
不了解、不認識、不明白、不懂
明白、了解、認識、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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