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ntence] *********門依據法律給罪犯以刑事處分
*********門依據法律給罪犯以刑事處分。 巴金 《小騙子》:“我們的小騙子卻給關進了班房,等候判刑。”
判刑是司法審判活動中的重要環節,指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對經審理确認有罪的被告人判處相應刑罰的司法行為。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判刑指法院在定罪基礎上,依法決定對犯罪分子適用何種刑事處罰的審判活動。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刑法》規定,刑罰分為兩類:
主刑(獨立適用):
附加刑(可獨立或附加適用):
判刑需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例如:
判刑标志着刑事審判程式的完成,具有三重法律效力:
注:具體案件量刑标準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司法解釋,不同罪名的量刑幅度存在差異。
判刑是指法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被告人作出的法律裁定,決定其所應當受到的刑罰。
判刑的拆分部首為刀(刂)和言(讠),共計11畫。
判刑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形成。在古代,刀是獵人打獵的武器之一,而言則代表了語言和言論的意思。将刀和言合在一起,形成了表示判刑的漢字。
判刑的繁體字為「判刑」。
在古代,判刑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整體形狀基本相似。例如在《說文解字》中,判刑的字形與現代略有差異,但核心部分組成是一緻的。
1. 庭上法官宣布了對罪犯的判刑結果。
2. 根據法律,他将被判刑五年。
1. 判決:法官根據事實和法律對案件做出的決定。
2. 刑罰:指法院根據犯罪分子的輕重程度所判定的刑罰。
1. 宣判:指法官正式宣布判決結果。
2. 判決: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裁決。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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