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mine and seize] 由盤查而繳獲(贓物等)或捕獲(盜匪等)
盤查擒獲。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保甲·功罪賞罰》:“保正率同十甲長,稽查逃盜奸宄……如有疎虞,不行查察盤獲,該保正每件重責三十闆。”
“盤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通過盤查、審訊等手段繳獲贓物或捕獲盜匪,常見于古代律法文獻。例如:
在部分現代詞典中,該詞被解釋為“通過策略獲取利益”的成語,如“盤”指捕捉機會,“獲”指收獲成果。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佐證,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福惠全書》《大清律例》等古籍原文,或咨詢漢語史研究資料。
盤獲(pán huò)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捕捉或圍困獵物。該詞由兩個部首構成,左邊的部首是皿(pán),右邊的部首是攵(pǔ)。盤獲拆分後總共有13筆畫。
盤獲的詞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捕獵活動。古人使用各種方式圍困野生動物,例如用陷阱、圈套或捕獵器具,以便盤獲它們。
在繁體字中,盤獲的寫法為「盤獲」,依然保留了「盤」和「獲」的意思。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裡,「盤」的上部分為「皿」,下部分為「分」,可以代表食物的容器,也可用來表示食物的沉澱。而「獲」的上部分為「亻」,表示人,下部分為「秃」,表示沒有頭發,但在這裡表示動詞的含義,即抓住動作。
以下是一些使用盤獲的例句:
下面是一些與盤獲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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