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urt verdict]∶判決書的舊稱
(2) [verdict;conclusion;deduction]∶斷語,結論
兩人得出的判詞絕然不一
(1).判決書的舊稱。 唐 康骈 《劇談錄·崔道樞食井魚》:“其後有判詞雲:‘ 崔道樞 所害 雨龍 ,事關天府,原之不可。’”
(2).斷語;結論。 徐特立 《我的生活》:“至于卜卦,我照蔔辭判斷,常不靈驗,其他蔔者常驗,細究他們的判詞,發現均是兩可的騎牆語。”
判詞的含義可從法律和文學兩個維度理解,具體如下:
判決書的舊稱
指古代或近代司法文書中,法官對案件審理後作出的書面裁決,相當于現代法律中的“判決書”。例如,清代《刑案彙覽》中記錄的判詞即屬此類。
斷語或結論
廣義上可指對事件、言論的最終判斷或總結性評價。
人物命運的隱喻總結
判詞在《紅樓夢》中以詩詞形式暗示主要角色的結局,如“十二钗判詞”通過象征性語言揭示人物命運。例如:
紅學研究的重要對象
判詞因隱含人物命運線索,成為《紅樓夢》研究的重要分支,學者通過分析判詞探讨作者創作意圖及文本深層結構。
《判詞》是一個由“刀”和“言”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共有8個筆畫。它是一個表示“判斷、裁定”的詞彙,在法律和司法領域中常被使用。
漢字“判”的本義是用刀進行切割或裁剪,引申為對問題進行判斷或裁斷。而字形中的“言”則表示以言論的形式表達。因此,《判詞》的意思是通過言辭的方式對某一問題進行判斷和裁決。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字形上的變化較多。例如,繁體字“判”在結構上比簡體字更加複雜,具有額外的筆畫。根據曆史的變遷,漢字的字形形成各種不同的變體,現代使用的簡化字形是在簡化字改革中統一規定的。
以下是一個例句:
法官依據相關法律,做出公正而明晰的判詞,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與《判詞》相關的組詞有:“判案”、“判決”、“判決書”等。這些詞彙都與法律和司法領域有關,表示對案件進行裁判和做出裁決的行為。
與《判詞》近義詞有:“裁決”、“判斷”、“評斷”等。這些詞彙都表示對事物進行評定、評判和決策。
相反地,《判詞》的反義詞包括:“猶豫”、“搖擺”、“遲疑”等。這些詞彙表示對問題無法做出明确的判斷或裁決。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