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門貴族的佃戶。《宋史·劉師道傳》:“ 川 陜 豪民多旁戶,以小民役屬者為佃客,使之如奴隸。”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旁戶’,實際上是一種投靠戶,世代相承,被豪民‘役使之如奴隸’。旁戶除向豪民納租外,還要承擔賦稅剝削。”
"旁戶"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依附于主體建築的附屬房屋。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古代建築文獻,原指"正屋兩側的附屬建築",後引申為"處于從屬地位的房屋空間"。從構詞法分析,"旁"表方位,"戶"指門戶,組合後強調空間位置的附屬屬性。
在具體使用中,"旁戶"常出現于以下三種語境:
與近義詞"廂房"相比,"旁戶"更強調功能的從屬性而非單純方位特征。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建築專業文獻及地方文史資料。
“旁戶”是宋代曆史文獻中出現的特定稱謂,主要指依附于豪門貴族的佃戶群體,其核心特征如下:
社會屬性
旁戶是四川、陝西等地豪強地主的依附民,以租佃關系為基礎,但實際地位低下。據《宋史·劉師道傳》記載,豪民将普通農民“役屬為佃客,使之如奴隸”(),反映出旁戶與地主之間存在強烈的人身依附關系。
經濟剝削
這類群體需承擔雙重負擔:
曆史特殊性
旁戶多為世代相承的“投靠戶”,其身份具有世襲性,甚至被《中國通史》描述為“實際上是一種奴隸制剝削形态的延續”()。這種制度反映出宋代部分地區的土地兼并與社會分化問題。
擴展說明:旁戶的存在體現了宋代農村經濟中的尖銳矛盾,他們既是地主經濟的基礎勞動力,又是賦稅轉嫁的受害者,這種雙重壓迫常引發反抗,成為社會動蕩的誘因之一。需注意,相關記載多見于《宋史》及現代史學著作,具體地域案例可進一步查閱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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