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割。 唐 王建 《乞竹》詩:“亦知自惜難判割,猶勝橫根引出欄。”
"判割"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含義需從構成該詞的兩個字的本義及結合後的引申義來理解:
一、字義解析
判
《說文解字》釋為"分也",本義指用刀分割物體,引申為區分、裁決、決定。如《國語·周語》:"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割
《說文解字》釋為"剝也",本義為用刀截斷,引申為分割、劃分、舍棄。如《莊子·盜跖》:"割臂盟公。"
來源:《說文解字》
二、複合詞"判割"的釋義
"判割"結合二字含義,強調通過分析、裁決進行明确分割或處置,常見以下用法:
裁決分割
指對事物或争議進行判定并分割處理。
例:《史記·酷吏列傳》載張湯"判割獄事",即指其裁決案件、分割權責。
來源:《史記》(中華書局點校本)
辨析區分
引申為對複雜事物的剖析與辨别。
例:清代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提及"判割方圓",喻指對事物性質的精确區分。
來源:《文史通義·内篇》
三、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現代漢語中"判割"已罕用,但作為法律或曆史術語時,仍保留"裁決分割"的核心含義。例如描述古代地界糾紛時,可用"判割田産"表示官府對土地的裁定劃分。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
說明:以上釋義綜合《說文解字》《史記》《漢語大詞典》等權威文獻,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故标注文獻名稱及版本。現代辭書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網絡版(需訂閱)或《國學大師》古籍庫。
“判割”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pàn gē,其核心含義為分割。以下是詳細解釋:
“判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但其通過“判”與“割”的複合構詞,精準表達了“分割”的語義,具有鮮明的文學和曆史色彩。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典、詩詞注釋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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