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生不同時。竝,“ 并 ”的古字。《楚辭·九章·懷沙》:“古固有不竝兮,豈知其何故?” 王逸 注:“并,俱。” 洪興祖 補注:“此言聖賢有不并時而生者。”
“不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指“生不同時”,即人或事物不在同一時代出現。該詞源自《楚辭·九章·懷沙》中的“古固有不竝兮,豈知其何故?”(“竝”是“并”的古字),王逸注“并,俱也”,洪興祖補注進一步說明“聖賢有不并時而生者”。
字義演變
“并”在古漢語中通“竝”,本義為“共同、一起”,而“不并”通過否定形式強調“不同時存在”的語義,多用于描述聖賢、傑出人物因時代差異無法共存的遺憾。
語境應用
擴展延伸
在成語“忠孝不并”中,“不并”引申為兩種道德準則難以同時踐行,體現詞義從時間範疇向抽象概念的延伸。
“不并”核心語義為“不同時存在”,既可用于具體曆史人物的生不逢時,也可引申至抽象事物的矛盾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内涵。
《不并》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不合并、不統一等。
《不并》的部首是“一”和“不”;它的總筆畫數為4。
《不并》一詞的來源較為明确。據考證,它最早出現在《漢書·食貨志》中。在現代漢語中,該詞的使用頻率相對較低,一般出現在一些具有法律、政治等嚴肅性質的文章中。
《不并》的繁體字為「不并」。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寫法。但據研究所知,目前尚未發現有關《不并》一詞在古代寫法上的明确記載。
1. 該地區的城鎮規劃不并成一體,形成了多個相互獨立的中心。
2. 這兩個團隊的工作風格和理念不并,因此難以共同合作。
3. 不并不代表沒有合作的可能性,隻是目前條件不夠成熟。
不并無關,不并合,不并同
不合并、不統一、不一緻、不融合
合并、統一、融合、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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