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稱“可比價格”或“固定價格”。“現行價格”的對稱。計劃統計工作中用來計算一定時期内不同年份的商品價值指标而規定使用的某一固定期的價格。旨在消除價格變動的影響,便于比較各年之間的經濟發展速度。如我國規定,1981-1990年期間,以1980年的實際價格為不變價格。
不變價格是經濟統計中用于消除價格波動影響的重要工具,其核心定義和應用如下:
定義與别稱
不變價格又稱“可比價格”或“固定價格”,指在計算不同時期商品價值指标時,選定某一固定基期的價格作為統一标準。例如,我國1981-1990年期間以1980年實際價格為基準。
主要目的
通過固定價格消除通貨膨脹、市場供求變化等因素的幹擾,确保不同年份、地區或計劃與實際之間的經濟指标(如GDP、工業産值)具有可比性。
應用方法
作用範圍
不僅用于縱向時間對比,還能消除地區間、企業間的價格差異,便于橫向比較。
實際案例
中國在計劃經濟時期廣泛使用不變價格統計工農業總産值,1980年價格即為典型基準。當前統計體系雖更側重現行價格,但不變價仍用于實際增長率計算。
擴展說明:提到“穩定市場”的價格策略屬于企業行為,與經濟統計中的不變價格概念不同,需注意區分應用場景。
不: 去聲符號 + 一橫
變: 去聲符號 + 多橫
價: 廣字旁 + 一橫
格: 白字旁 + 十字 + 一點
不變價格這個詞是由“不變”和“價格”兩個詞組合而成。
不變價格
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寫法略有不同,不過我暫時無法提供相關信息。
1. 這種産品的不變價格讓消費者感到非常滿意。
2. 不變價格的好處是可以提供穩定的經濟環境。
變價、價格、定價、調價
穩定價格、固定價格、持平價格
波動價格、變動價格、上漲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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