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骈體;對偶。 宋 蘇轼 《徐州鹿鳴燕賦詩叙》:“餘於 嘉祐 之末,以進士入官,偶儷之文,疇昔所上。” 金 王若虛 《文辨三》:“ 東坡 之文……為四六而無俳諧偶儷之弊,為小詞而無脂粉纖艷之失。” 明 宋濂 《<剡源集>序》:“辭章至于 宋 季,其敝甚久。公卿大夫視應用為急,俳諧以為體,偶儷以為奇,靦然自負其名高。” 樊增祥 《兒輩初學屬對》詩:“自古文章珍偶儷,南 彭 北 紀 勉追從。”
“偶俪”是一個多義詞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兩種含義的差異源于語境不同:前者為生活化表達,後者屬專業術語。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偶俪是漢語詞彙中的一個詞,它的意思是夫婦、相互配合的配偶。“偶”意味着兩個人或兩個物體之間相互搭配,而“俪”表示夫婦,即丈夫和妻子。因此,“偶俪”指的是夫妻兩人相互搭配、配偶關系。
偶俪這個詞的部首拆分是:“亻”(從人字旁)和“俞”。拆開後可以看到,在形狀上,它們之間有一定的相似性,表示兩個人之間的關系。
至于筆畫方面,它的部首“亻”是兩筆,而“俞”總共有八畫。
偶俪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一書中,是古代儒家文化的産物。在古時候,這個詞的書寫形式并不是“偶俪”,而是“偶倪”。
偶俪的繁體字形為“偶倪”,其中,“倪”是指姓倪的人名,和“俪”一樣代表夫妻之間的關系。
記載于《康熙字典》的筆畫順序是:“偶”(12畫)和“倪”(10畫)。
1. 他們是偶俪關系,相互扶持,共同度過了許多年。
2. 這對偶俪在事業上相互支持,成就了自己的事業夢想。
組詞:偶然、俪影(比喻夫妻雙方的形象)、共俪(共同的配偶)。
近義詞:伉俪、夫妻、配偶。
反義詞:孤身、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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